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抹灰工程是工程质量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发生质量通病的情况比较普遍。如墙面出现裂纹、空鼓等,这种质量通病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是影响到建筑物的外观及业主的使用。那么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1、施工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应经复试合格,中砂含泥率应控制在3%内。2、抹灰前,应进行基层处理,扫除浮灰,油污,砖墙应提前1d润水,砼构件表面光滑、有油污的应进行凿毛处理,或采取刮、甩素泥浆的方法、处理好基层。3、抹灰前应对基层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同材料交接处(如砖墙与砼柱、梁、板、墙、门窗过梁位置)要挂钢板网,防止开裂,做好隐蔽验收。大面积施工前应进行样板检验工作,确定工艺和质量标准。4、抹灰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配比、计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分层抹灰厚度,对厚度超过35mm的应采取加强措施,防止脱落。5、要求施工单位抹灰前必须找好规矩,四角规方,横平竖直。6、面层施工时,应将接槎位置留在阴阳角处,避免出现接槎明显。7、顶棚抹灰时,上层楼板应避免振动,防止脱落。8、外墙、顶棚抹灰应实行严格的检查制度,防止出现空鼓脱落伤人事件。9、抹灰完成后应及时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抹灰工程质量通病都有什么?
抹灰工程是建筑施工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其主要表现是:施工仍以手工操作为主,湿作业多,质量不稳定。目前室内外抹灰普遍存在开裂、空鼓、脱壳和罩面灰粗糙、起泡、阴阳角不垂直方正,外墙面污染等质量问题。现将这些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防护措施介绍如下:1、墙面抹灰后,过一段时间往往在门窗框与墙面交接处,木基层与砖石、混凝土基层相交处,基层平整偏差较大的部位,以及墙裙、踢脚板上口等处出现空鼓、裂缝情况。2、墙面抹灰后,过一段时间,沿板缝处产生纵向裂缝,条板与顶板之间产生横向裂缝,墙面产生空鼓和不规则裂缝。3、抹罩面灰时操作不当,基层过干或使用石灰膏质量不好,容易产生面层起泡和有抹纹现象,过一段时间还会出现面层开花,影响抹灰外观质量。由此可见,针对抹灰工程常见的质量通病,施工方采取的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多。包括水泥等原材料的控制、施工工艺和方法的改进、抹灰工程竣工验收等。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监理方发现后会及时告知施工方,由施工方进行返修,然后监理方重新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按《民法典》建设工程中介费不合法。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能进行居间服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或者是离职正在找工作的人们来说,找到一个工作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此时前外不要忘记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协议,规定工作年限、工资以及违约等具体情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仍然会违约,因此国家出台了最新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遇人身伤害后,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评上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而有的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在经过工伤认定后还要在医院进行继续治疗,因此会产生医疗费、康复费用等。那么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工伤认定后...


·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很多人在长期的工作中造成职业病,那么对于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呢?职业病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对于职业病的诊断要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诊断机构应具备相关文件,并且承担相应的职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职业病鉴定的一些知识吧。 2012年2月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


·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事务,因为对于受害者来说,安全事故已经给与了巨大的打击,只有通过工伤认定才能减少对受害者的影响损失,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工伤认定是比较陌生的,也不是很清楚去哪里办理以及得到赔偿,那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做工伤鉴定去哪个部...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单位辞退员工的话,那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那现实中要是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话,那此时是否还有经济补偿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不知道法律中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员工主...


·98年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98年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


·劳动合同签了3年中途可以离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3年中途可以离职吗?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


·劳务合同违约金问题是什么?
      劳务合同违约金问题是什么? 一、劳务合同违约金 1、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经济合同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


·中午吃饭摔倒算不算工伤?
       一、中午吃饭摔倒算不算工伤? 意外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自己原因导致的,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


·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消防安全是一个对于小区居民来说非常重要的安全问题,在房屋建设中,消防工程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为了防止出现火灾等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把控消防建设,那么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 一、消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