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二、事实婚姻的定义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三、事实婚姻的特征 ?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四、关于事实婚姻的构成 ?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五、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 ?


现在法律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废止)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关于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早就取消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只有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生活过,且男女双方也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另一半,周围的人也承认你们是夫妻,都可以算作是事实婚姻,但是为了您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能够受到保护 ,还是尽快办理结婚手续使自己的婚姻合法化。


·离婚后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离婚对孩子的感情的伤害就在于,日后成长过程当中肯定双方没有办法都陪伴在孩子身边了。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的话,那么在日后的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的,除非女人再婚。问题是有人碰到的情况是,离婚后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女人...


·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以事假、病假为由需要请假的,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对于符合带薪休假条件的,职工在休假期间薪资待遇不变。之前即使是国家公务员也实行的是带薪休假条例,但国家《公务员法》颁布后,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规定被取消。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下载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家公务员不...


·非婚生子女鉴定是怎样进行的
       非婚生子女鉴定是怎样进行的 在实践中,存在大量的非婚生子女单独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却没能承担该负的责任的情况。特别是当男方不承认非婚生子女合法地位时,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更无法得到保障。实践中,婚姻家庭中如果牵扯到非婚生子女问题,非婚生子女的处境就更加艰难。一方面,婚姻关系的...


·决定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除非一方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一方坐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与服刑人员离婚也分为两种情况,即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虽然这跟普通人离婚本质上没什么区别,但也需要考虑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比如服刑人员分监外服刑人员、异地服刑人员、正在服...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咋办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咋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 可以,已经成年的孩子,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


·分居半年能离婚吗
      有的人在与配偶分居半年之后,就在到处问分居半年能离婚吗。首先我国的分居方式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协议离婚中对分居时间没有限制,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时间才行。接下来,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分居半年能离婚吗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


·离婚后拒绝探视的理由有哪些
      有关孩子的问题一直是离婚后双方有争议很容易出现矛盾的问题。有些父母,因为自己的原因会出现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另一方对孩子进行探视,当我们遇到这类问题时,又应该怎么解决,法律上离婚后拒绝探视的理由又合理吗,怎样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下文来解决。 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证明婚外情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一方在婚后有婚外情行为的,可能会演变为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当然,即使是单纯的婚外情行为,也是可能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的。但此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那到底证明婚外情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书证,包括以下几种: 1、信件包括纸质的书信和短信。配偶...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