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析是否构成了医疗事故。继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析是否构成了医疗事故。继而适用与不同的法律,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法律,都对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做了相关规定。今天整理了关于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无论适用哪一种法律均有以下项目需要赔偿。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主要考虑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高于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规定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称为“陪护费”,仅指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护理费参照误工费进行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用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护理的劳动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为1人。护理期限计算到受害人恢复到生活自理能力为止,但最长不超过20年。

五、残疾赔偿金

计算方法为:平均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并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

六、残疾用具费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残疾用具费规定较为一致,在主张赔偿时应提供需要使用残疾辅助器具的医疗证明、普通器具价格的材料、安装更换费用证明以及使用周期的医疗建议等证明。

七、丧葬费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

交通费凭票支付,而且以一般交通工具为准。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11项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三、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资料。医疗损害赔偿主要由以上十三项构成,相对来说,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较为完善。作为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就是收好凭证,才会有证据去要求赔偿。如果需要律师分析案件,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损害的,经过相应的程序认定确认为工伤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获得一定的赔偿。那么这其中涉及到工伤医疗费的赔偿时,工伤医疗费谁支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


·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百密总有一疏,在医疗救助时也不例外。现代医学技术日益提高,但是随之带来的还有医疗损害事故,在这之中,有人会不禁提出疑惑,医疗损害事故中的医疗人员到底拥有何种权利和与之相对应的义务。在本文中主要为您介绍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一、主要...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收费标准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收费标准 泰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的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


·三级医疗事故 怎么处理?
      三级医疗事故 怎么处理?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法律中规定的赔偿是不同的。而医疗事故的处理,其实也就是后期的赔偿问题。那么三级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呢?换言之,法律规定的三级医疗事故该如何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在自身生病时可以向医院申请医疗保险报销,来减轻自身因看病产生的财务负担。医保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方便。但许多人不知道医保的具体报销范围特别是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在发生超过基...


·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有哪些情形属于严重 一、非法行医有哪些情形属于严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行医“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怎样证明是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如何证明
      怎样证明是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如何证明算,需要经过一系列的鉴定才能确认过错方及其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要怎样证明是医疗过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详细解析,以供您了解。 一、医疗过错的鉴定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劳动者们在劳作的过程中时有受伤,需要医疗的情况出现,那么当医疗期满公司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该怎么办呢?不要害怕,按照法律标准,公司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如何防止自己不被欺骗呢,那就跟着我们来看一下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有哪些吧。 1、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


·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一、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医院乱收费可以到当地物价局投诉或医疗所在地的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