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特别量刑情节不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司法审判在进行的过程当中,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特定犯人是可以进行特别量刑的。比如说一些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死刑以后,如果有悔改的现象或者有重大立功现象的话,可以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这种情节就属于特别量刑情节。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特别量刑情节不包括哪些?

一、特别量刑情节不包括哪些?
(一)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二)其他情况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二、减刑概念:
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2014年2月中央政法委规定,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不少于22年。
三、减刑程序: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人民法院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以上资料就是我们给您整理的,特别量刑情节不包括哪些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其实特别量刑情节针对那些本身处罚就比较轻的,比如说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员就不适用于特别量刑情节了。特别量刑情节在执行的时候,有着相当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每一道程序都需要严格经过检验才可以执行。



·刑事诉讼法二审审限是多少?
      相信很多人在对刑事案件提交二审之后总是焦急地等待结果,对刑事诉讼法二审的期限和具体时间感到困惑。不是很清楚法院在每个时间段做了具体做了哪些事情,每一阶段所需的时间又大概是多久,那么,刑事案件二审审限如何规定,刑事诉讼法二审审限是多少呢?下面就由我们向您介绍一下。 一、一审法院将...


·寻衅滋事罪最重量刑是多久
      寻衅滋事罪最重量刑是多久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处...


·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怎样量刑
      一、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怎样量刑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即使两个人触犯的是同一个罪犯,但由于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因此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作出的判刑也是不一样的。其中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自然处罚是要比一般情节的处罚重的。那实践中,这个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该如何界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单位受...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能判缓刑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这是因为未成年人他们日后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大的,所以必须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当然,未成年犯罪也是需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很多人对此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能判缓刑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能判缓刑吗? 未成...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过失犯罪的一个“兜底”条款,一般来说,您对它比较陌生,但是这个罪名实际上并不少见。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我国法律中对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经济市场中的商人行贿会被判刑吗
      一、经济市场中的商人行贿会被判刑吗 行贿数额不大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行贿数额较大,达到了行贿罪立案标准,构成行贿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 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


·逮捕后释放刑诉法是什么?
      我国的刑法对于不同的案件均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释放,那么,逮捕后释放刑诉法是什么?刑诉法对于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选择暂时释放保留候审。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刑诉法对此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刑诉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


·嫖娼拘留属于刑事处罚吗
      不属于,属于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


·犯罪部分既遂怎么认定?
       一、犯罪部分既遂怎么认定? 犯罪部分既遂的认定一般是通过认定其是否已经满足了犯罪的要件来确定的。 1、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通常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否齐备来判断。如果相关犯罪要素已经齐备,一般认为犯罪既遂,反之就是犯罪未遂,或不是犯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


·玩忽职守罪罚金需要缴纳吗?
      玩忽职守罪罚金需要缴纳吗? 一、玩忽职守罪罚金需要缴纳吗? 不需要;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