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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送给我一辆汽车,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汽车等动产作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

    动产是不动产的对称,是指依其性质能够移动而不损失经济价值的物,包括不动产以外的各类物,如金钱、粮食、衣服、书籍等。赠与动产大多是不需要登记的,因为》《民法典》第 224 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动产自交付时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但是,涉及特殊的动产,如汽车等,根据《民法典》第 225 条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交付汽车时,汽车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但是,如果没有在车管所等车辆登记机构办理更名登记,那么就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对于赠与汽车这种情况而言,办理更名登记手续,不仅具有进一步确认所有权变更的作用,更由于汽车在使用的过程中,涉及养路费的缴纳、保险费的承担以及年检等问题,通常需要由车辆所有人而不是车辆使用人来办理,通过登记,可以让相关问题的处理变得更加方便。另外,汽车作为赠与标的物而言标的额较大,不履行登记手续,一旦发生纠纷也不好解决,所以为避免发生纠纷,在赠与汽车时,也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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