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
危险废物接收人的义务

    接受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核实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包装、识别标志等相关信息;



    (二)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是否接受的意见,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和接受量等信息;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接受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



    (四)将危险废物接受情况、利用或者处置结果及时告知移出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www.da64.net。。www.da64.net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