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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离职,公司可以不批准吗?

    若劳动者在协商阶段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拒绝员工辞职;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且到达三十日期限的,公司无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简单来讲,劳动者提交的是《离职申请书》,公司完全可以驳回你的申请;但劳动者提交的是书面的《离职通知书》,只需等待三十天,即可直接走人,不用再等待公司批准。

    在此提醒各位劳动者,提交书面的《离职通知》一定要留存送达证明:一是书面提交书面辞职时要求人事部门经办人签收后,进行复印保存;二是在书面送达后,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同时送达至单位人事部门邮箱或公司指定邮箱;三是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留存寄件信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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