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
私募基金“保壳”

         私募登记备案制度实施两年来,已有2万多家私募登记备案,但“空壳”私募——旗下没有备案基金的私募却占到约70%, “空壳”私募占据了有限的监管资源。监管部门近期向“空壳”私募开刀,也催生了私募“保壳”运动升温。
       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空壳”私募则面临着被撤销牌照的风险,第一个大限日是今年5月1日。农历新年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新注册的私募须在6个月内进行产品备案;已登记满12个月的私募须在2016年5月1日前产品备案;已登记不满12个月的私募在2016年8月1日前产品备案。逾期未进行备案的私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法律意见书》草拟模版,以下几点是重要细节,可以按它撰写:
    ⑴ 基金基本信息
    ⑵ 管理人基本信息
    ⑶ 募集基金投资信息(募集方向,募集人员,募集种类)
    ⑷ 募集期限
    ⑸ 即将发行的产品估值体系
    ⑹ 基金合同
    ⑺ 基金的发行与申购的具体时间
    ⑻ 管理人近三年诚信情况说明

www.szlsw.net
Copyright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