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的基本特点 双方对合同效力均无异议的,一方是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合同有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是确认之诉的基本特点。如果各方对案涉合同的效力均予认可,就其效力问题并未产生法律纷争的,则当事人提出确认合同有效的诉讼请求即不具备诉的利益,...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反诉的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反诉的条件<...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如何提管辖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并不是在任何...
·法人的分支机构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分支机构虽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虽然有自己的名称,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法人的隶属关系;分支机构虽可以从事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但没有独立的章程,其经营权限来自法人的授权;分支机构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但其...
·被告如何答辩? 答辩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 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法律文书。 ...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民事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 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案件: 因财产关系发生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买卖、运...
·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
·对裁判文书中的裁理由不服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无异议,仅仅对裁判理由有异议,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判理由是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裁判主文如何作出进行的阐述,本身不构成判项内容,故原则上,如果当事人对裁判主文认可,不会因为裁判理由遭受不利益,所以,当事人对此不能提起上诉。但...
·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原告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把握核心是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个方面,即前诉与后诉在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方面存在一致,则构成重复起诉;若人民法院依然受理后诉,将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
·快递单未载明邮寄物品为“催款函”的是否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快递单上写有收件人有效的手机号码,通常情况下足以使快递员联系到,快递单托寄物名称一栏为空白故无法说明投递物品就是《律师催款函》事宜,若无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主张对方并未寄出《律师催款函》,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可以证明权利人在保证期间内曾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
·按营业执照地址送达的问题 1.法院按照受送达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单位名称及地址邮寄法律文书,快递单回执载明邮件妥投、他人代收。因受送达人及送达地址均无误,至于代收人身份、签收过程、内部转交程序等均非人民法院送达的审查内容,故应认定法律文书成功送达。2.对于守约方支付的律师费是否应作为违约损失予以赔偿的问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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