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产生债...
·债的特征 (一) 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当事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他们都是特定的人。 在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和知识产权关系中,其权利人虽然特定,但其义务人却是不特...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并不具备公信力,债权人有可能无法优先受偿 应收账款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人不能证明应收账款真实性的,也无权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61条规定: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未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质权人以应收账款债务人为被告,请求就应收账款优先受偿,能够举证证明办理...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 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
·信用卡逾期不还款的法律后果 信用卡最大的特点就是有透支功能,但事实上构成了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到期不还款,不但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还会承担高额罚息,最重要的是会形成不良记录,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1、承担高额罚息。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循环信用实质...
·清偿期之后的担保,属于什么性质 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在第三方担保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已超过清偿期限。因此,虽然明确将第三方约定为“担保方”,但其中有关第三方对债权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约定,应...
·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至子女名下 最高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关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是指夫妻内部关系而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按照金融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权利人系执行阶段的形式审查内容,该认定并非不可推翻。尤其是在执行异议之诉...
·债权转让可以公告通知吗 1.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目的,在于避免债务人对债务的重复履行、错误履行和加重履行。 2. 债权转让特殊的通知方式:一是以公告方式通知;二是以起诉方式通知。 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或加重...
·忘记付尾款,定金能否退还? 不能。消费者在网络提交订单后,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消费者的义务为按时付款。若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后未能支付尾款,即未能履行付款义务,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债的要素 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标的。 (一) 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其中,享有债权的主体叫作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主体称为债务人。在某...
·共同借款人如何划分责任? 对债权人来说,共同借款人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有规定的时间其算点,这里不想述)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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