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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施工人存在以下情形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5、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合同;



    6、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所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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