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州市劳动工伤律师
苏州苏州市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苏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苏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一、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伤残鉴定要等伤痊愈以后做。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者在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需要及时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却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而实践中提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有限制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其劳动关系所在的
仲裁裁决中的终局裁决对谁的约束?1、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这体现了仲裁裁决,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约定裁决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公断,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协议,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
工伤鉴定需要等多久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条款如下:《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对于劳动者来说,遭遇工伤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是很多时候,劳动者并不知道自己能得带哪些工伤待遇,这对于劳动者的经济状况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那么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护理费怎么计算呢?那接下来就由我们给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工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眼部工伤鉴定标准,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这其中付出了无数劳动工人的辛勤劳动,但在其中不乏有许多工人应意外事故导致眼部受伤,为确保工人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以保护相关权益,我们就此将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罗列如下,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一、眼睛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1、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2、二级一眼有或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就是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计算/缴费基数都与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有关。其中,公积金不是企业强制购买的,不同的企业情况不同,但五险用人单位必须购买。把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累加一起,就是上海目前个人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下面是2017年5月上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请您阅读。
劳动仲裁程序申请笔迹鉴定可以吗?一、劳动仲裁程序申请笔迹鉴定可以吗?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仲裁庭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暂停工作保留薪水期的工资标准会根据原工资标准计算,不会少一分。实践中,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分别如下处理:(一)、员工在发生工伤前在该单位上班有十二个月的,原工资标准根据员工在工伤前十二个月每月应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多久《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
工伤鉴定大约需要的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
第一步要到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并开具工伤发票工伤发生当天,因病情危急抢救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不受是否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次日或病情稳定后应当转往我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一律持医保IC卡及病历本就诊,诊疗结束后开具工伤住
一般知识产权纠纷能否仲裁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仲裁的条件之一是有仲裁协议,如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
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1、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诉讼两者作为社会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相互辅佐、交相并存,又以其各自相对独特的调整机制而相互独立,是现代社会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多种可供其自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伪证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苏州苏州市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苏州苏州市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921344401
苏州苏州市专业律师
苏州苏州市劳动工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