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东南街道国际贸易律师
苏州常熟东南街道国际贸易律师解答苏州常熟东南街道国际贸易,涉外民事,涉外经济,国际贸易,涉外诉讼,涉外婚姻,涉外继承,涉外收养,涉外仲裁,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国际合作法律咨询,代理国际贸易案件,为您解决国际贸易法律纠纷。
苏州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苏州国际贸易法律知识:
涉外婚姻中的房产也是区分为了婚前购买的房产和婚后购买的房产,针对不同情况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律规定的分割是不同的。那到底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配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新婚姻法,婚前房
·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变更,这里也就包括了涉外离婚额抚养费变更。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
·补偿贸易供电合同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一、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2、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
在我国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由我国境内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知,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我国法院就具
国际贸易惯例和合同性质有什么关系一、什么是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本身并不是法律。贸易双方当事人有权在合同中达成不同于惯例规定的贸易条件。但许多国家在立法中明文规定了国际惯例的效力,特别是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惯例的约束力得到了充分的肯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法律的了解不断的深入,法律意识也是不断的加强,对于很多东西的商标权都有了意识去维护。商标就是一个商品在注册之后,所获得的商标,这是一个注册者的专有权。那么涉外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规定如何?一、涉外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规
·涉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 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
如何处理涉外劳务派遣工伤?一、如何处理涉外劳务派遣工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
涉外民事诉讼律师代理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涉外民事诉讼的这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参加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能有外国人,或者是引发双方产生民事纠纷的标的物是在国外的,比如说有些民事纠纷争执的财产并不在我国境内等这些特殊情况,在处理的时候肯定是比较麻烦的
技术贸易合同认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到底有哪些一、什么是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及与之相关的咨询和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类,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涉外旅游纠纷是怎么构成的一、涉外旅游纠纷是怎么构成的跨境旅游侵权纠纷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纠纷,属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由国际私法调整。这是因为:(1)主体可能具有涉外因素,即在跨境旅游侵权纠纷的主体中,可能至少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2)客体
·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2017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买方:公司名称(下称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卖方:公司名称(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婚姻中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的消失或者是有难以化解的矛盾,此时都会去选择离婚。但是有时候因为婚姻对象的特殊性,就比如说是配偶是外国人,那么此时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关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一、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的种类,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一、含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二、种类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
加工贸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加工贸易在日常中经常遇到,加工厂商一般都是承包来进行处理,在承包的时候需要签订一定的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一般在加工贸易合同上经常出现纠纷难以解决,其实在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处理方法,那加工贸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下面
·
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罪,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苏州常熟东南街道国际贸易律师解答苏州常熟东南街道国际贸易,涉外民事,涉外经济,国际贸易,涉外诉讼,涉外婚姻,涉外继承,涉外收养,涉外仲裁,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国际合作法律咨询,代理国际贸易案件,为您解决国际贸易法律纠纷。
苏州常熟东南街道国际贸易律师热线:18921344401
苏州常熟东南街道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