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51945636
首页
法律咨询
苏州律师
苏州律所
苏州法院
苏州仲裁
苏州看守所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苏州律师
导航
吴江区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度假区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太仓
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推荐
>>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49岁+
18501560386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姜春 律师
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8921344401
李乾溶 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42岁+
18602573957
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
陈丽丽律师
陈建波律师
於峰律师
郎一华律师
崔德国律师
周钦明律师
叶红金律师
李乾溶律师
律师在线
>>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
苏州市遗产继承律师
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张家港遗产继承律师
昆山遗产继承律师
吴江区遗产继承律师
太仓遗产继承律师
姑苏区遗产继承律师
吴中区遗产继承律师
相城区遗产继承律师
虎丘区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高新区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工业园区遗产继承律师
太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律师导航
>>
苏州市律师
常熟律师
张家港律师
昆山律师
吴江区律师
太仓律师
姑苏区律师
吴中区律师
相城区律师
虎丘区律师
苏州高新区律师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
太湖旅游度假区律师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苏州常熟继承律师,苏州常熟法定继承律师,苏州常熟遗嘱继承律师,苏州常熟遗产继承顺序,苏州常熟遗赠扶养协议,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苏州常熟遗产继承权律师,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
苏州常熟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东南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三峰寺遗产继承律师
古里镇遗产继承律师
虹桥区遗产继承律师
沙家浜芦苇荡遗产继承律师
兴福区遗产继承律师
沙家浜风景区遗产继承律师
翁氏故居遗产继承律师
曾赵园遗产继承律师
虞山公园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熟
> 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常熟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常熟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
我是非农户口的独生女,我嫁了,可不可以继承我父母的房子和田地
我是非农户口的独生女,我嫁了,可不可以继承我父母的房子和田地
·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
母亲去世,房产应怎样继承
1998年,我作为女儿给父母买了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后来父亲把买房款给了我。他们与我在一个城市生活了13年。现在母亲去世了,父亲要卖房子去儿子处,我遵照他的意思把房子卖了。我想问一下,卖房款应当怎么分配。
·
想问老人要立遗嘱,应该去哪个部门公证,怎么办理
想问老人要立遗嘱,应该去哪个部门公证,怎么办理
·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现在想要公证但,老人膝下的子女几乎都在国外,因疫情暂时不回国的情况下,怎么办理公证呢
·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三女卖给了一侄女(签过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三女卖给了一侄女(签过合同无公证),现房将拆迁。问:一子是否有拥有权?
·
还走不走法定继承的问题?
一男子为私生子买保险.一男子先有不到两岁的私生子,他*子如命,但是妻子不知道,他的公司很大,为的是以后的资产传承给私生子,想给私生子购买一份保险.但是担心的事是1、这样可以嘛?2、或者给自己投保,身故受益人为私生子;3、如果自己身故,原配老婆会不会分的财产?4
·
儿子工亡,孙子没生,后来;孙子生后有病死亡遗产归谁;
协义有效吗
·
有书面财产继承协议,但没进行法律公正受不受法律保护?
有书面财产继承协议,但没进行法律公正受不受法律保护
·
老人财产分配,可以立遗嘱么?
我家爷爷是当兵的老人,参加过淮海战役。当时政府没有优惠政策,所以当时没有钱拿,当时老人跟二儿子一起生活,二儿子承认给老人养老送终。后来政府有优惠政策,老人开始拿钱了,老大开始不满,中途没有照顾过老人一次,一直由二儿子赡养,现在大儿子说老人拿到钱了,要将来分。可
·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
农村私房继承,我家有私房一处
我家有私房一处,原先为两间平房,后翻造为2上2下的楼房,村委会造房子批复为我的名字,是我造的,但土地使用证是我母亲名字,如果母亲过世,我弟弟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可以继承多少?
·
您好!!! 我父亲过咗身,有遗嘱。佢长居香港,内地亲戚话与
您好!!!
我父亲过咗身,有遗嘱。佢长居香港,内地亲戚话与我父亲共同拥有一块土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现需要出现给第三方。亲戚想我们签署委托书,委托他处理。
我们的问题如下:
- 内地正常土地转让手续如何?
·
继承房产已经经法院判决原告占有三分之二份额的,另两名被告占有
继承房产已经经法院判决原告占有三分之二份额的,另两名被告占有六分之一,可以起诉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吗?可以出售出售房屋得到相应比例的房屋价款吗?
·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
这样的姐姐有资格继承我爸爸的遗产吗
我有一个姐姐`是妈妈再嫁给爸爸前带来的`爸爸把她养到18岁‚她找男人结婚就离家了``从此没有再回来``多次在各种场合说我爸爸对不起她`骂我爸爸是猪狗`说让我爸爸赶紧死了别害人`爸爸一气之下要和她脱离关系`不允许她回家‚并让她把户口迁走`
·
其他子女有没有理由继承这套老房?
老人有四男一女五个子女,女儿出嫁外村,老大婚后由村里分一套房(村里征收地主的房分给社员),老二婚后自已借钱买房,老三是聋哑人,没结婚,老四婚后就和老人、聋哑人住在一起,老人在世时所有儿子都拿工分,拿钱赡养老人。老人于1972年去世,1974年老四搬走外地,老三
·
一半继承一半赠予的房如果再转卖怎么办手san
一半继承一半赠予的房如果再转卖怎么办手divclass="w990mamt20
·
老人照顾问题,老人遗嘱问题
我是老人的儿媳妇,老人的子女多,但是关系都很不好,老人非常相信我,想把他的工资卡交给我管,但是我不想管,老人想要我管的原因是我老公非常的不争气,只知道花钱,而且经常一直逼着向我要钱,老人的意思是想把钱给我管着,除了他自己用,剩下的钱留给我老公用,但是我老公是个
·
农村老宅归属,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的同时当然也包括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村委会无权收回。其他你说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有详细的规定,但很难书面一两句说清楚,为了给您解释的更清楚。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
·
遗产公证,房子的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子的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房产遗产纠纷,我家我七间门市房
我家我七间门市房,不到五亩地婆婆一直跟大儿子过,因为他有点残疾,但是事实上一直养着老人的是我们,老人只是住在他那照顾他们父子两个,去老人没了,我们要分家,他却说房子没有我们的,但是婆婆生前说是一家一半,我该怎么办?他还说有什么证人,说以前说过都给他了,亲戚们都
·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你好,我有一份代ahref=".66shunyinjiatingjichengfayizhujicheng"title="遗嘱"target="_blank"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
·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
张律師您好,关于有遺嘱继承房屋財產,丈夫生前立下遺囑有妻子一
张律師您好,关于有遺嘱继承房屋財產,丈夫生前立下遺囑有妻子一人继承,经过广州市档案处调查批准办理,但是后来档案处通知暂停,原因是死者生前有婚姻狀況,前妻离婚或死亡。请求张律師如何解決?.
·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如果自书遗嘱人受人诱惑,该怎么
·
女儿是否有权利起诉重新写房产继承协议
女儿是否有权利起诉重新写房产继承协议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21344401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一、财产分割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有什么?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协议一般是一个您庭在发生子女结婚等情况后,为了分开生活,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他们主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代位继承:根据不同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转继承:发生的事实是基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的事实而发生。2、
·
同居人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
继承权的取得是以一定的合法身份存在为前提的,法定婚姻因其合法有效,使配偶获得继承权。非婚同居当事人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缺乏继承权产生的依据,所以无法取得法定继承权。没有继承权,同居人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结束同居关系时,同居债务怎样处理?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同居人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非婚同居当事人不享有
父母配偶子女继承顺序和比例是怎样规定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一般没顺序和比例之分。同等权利,平均分配。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三者无先后之分。当配偶一方死亡后,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应考虑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和继承人与被继承
当一个人尤其是富翁去世时,首先想到的或许便是他的遗产该由哪些人来继承,而每个人具体得到的遗产又有多少呢?这便要了解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这能解决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和矛盾。因此,接下来,我们就要让您知道我国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遗产的法定继
爷爷可以立遗嘱指定房产由孙子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
·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
一、继子女继承遗产抚养关系必须要存在吗?继子女如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则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多少?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条件有几种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双方都负有相应对待给付的义务,任何一方享受权利都是以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对价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地取得他方的财产。
直系亲属要继承美籍遗产的就要看被继承者是否写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是遗嘱;如果要利用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合理分配。《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父亲怎么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原则上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自己写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给予辅导,没有权威机构做好登记,无法证明这份遗嘱是本人在精神正常、没有胁迫的情况下亲笔书写的,遗嘱被有效认定的难度非常大。而且根据《继承法
·
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
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知,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
我们知道公民立遗嘱的可以是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等,而不管是针对哪一种遗嘱,此时都要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公民去世之后,才有可能得到执行。那么遗嘱怎么写才能有效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解答。一、遗嘱怎样写才能有效(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怎么办?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如果相互
一、遗嘱执行人起诉遗产托管人移交遗产合法吗?合法的,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在遗产分割前,遗产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的财产。一般的继承案件只涉及继承人之间的分割纠纷,但在某些遗产继承类案件中会出现如存款、机动车等动产形式的遗产已被其中的
夫妻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的父母去世,则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或者夫妻一方去世的,也会面临这个问题。现实生活中,人们围绕继承引发的纠纷很多,在我国婚姻法中,对此进行了说明。之后新婚姻法也做出了明文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婚后继承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
爷爷遗产继承孙子有份吗?爷爷遗产继承孙子在特殊情况之下有份,老人去世,孙子孙女是否有老人遗产继承权。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之行继承。无遗嘱,就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
单位受贿罪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5194563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www.szLsw.net
Copyright
©
2000-2023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5194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