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常阴沙生态农业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张家港常阴沙生态农业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苏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苏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律师见证遗嘱所需要的手续下列步骤是比较规范的流程,尤其适用于律师见证。1、做询问笔录。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1)委托人的身份证;(2)委托人的户口薄;(3)委托人的结婚证;(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
女性在怀孕期间,如果丈夫去世的话,此时也是会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的。但此时本身怀孕的妇女就比较辛苦,日后生下了孩子也需要养育,就想多继承遗产。那么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一)胎儿也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一、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不能写遗嘱,患有老年痴呆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遗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一、继承法司法解释中遗产处理是怎么样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要受到什么处罚? 1、对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的处罚? 《婚姻法》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予以劝阻、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
起诉状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只要到法院起诉他人就一定会用到起诉状。但是自诉状很多人就表示不认识了,其实自诉状与起诉状差不多,都是用于控告他人之用,只是起诉状多用于民事诉讼而自诉状常见于刑事案件。那么遗弃罪自诉状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
一、老人去世几年遗嘱失效?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可以一直有效的。但是法律规定,如果继承权被侵害了,自知道被侵害时起两年内有起诉权。同时,继承开始后
一、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是否会受到影响?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是会受到影响的,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公证处自然不会公证财产权属存疑的遗嘱。《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分割后放弃是放弃的所有权,如果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也属于放弃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
非婚遗腹子有继承权吗?一、非婚遗腹子有继承权吗?非婚遗腹子显然是有继承权的,法律中规定的子女继承权是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不会写字的老人怎么立遗嘱?不会写字的老人可以让人代写遗嘱,也可以订立录音遗嘱,订立遗嘱的方式有: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问题?一、让我们看看继承法关于土地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分别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
如果老人还在怎么立遗嘱?1、公证遗嘱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
重婚生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认定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同时也与第三人生育了子女的,通常这样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而,作为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也是享有继
见证人代写遗嘱长期有效吗?一、见证人代写遗嘱长期有效吗?如果遗嘱本身的格式正确、内容合法,又没有新的内容与之不同或者向冲突的遗嘱来推翻它。那么,此遗嘱就会一直有效。二、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
一、遗产分配原则口头分配的原则有哪些?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3、物尽其用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二、订立口头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那在实践生活中怎么认定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他人书写的遗嘱,真实性易打折扣,因而存在见证人,但有些人不能成为见证人,那哪些人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解读,具体内容
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一、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要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首先,要写放弃继承书,要写清楚放弃继承的遗产部分以及表达您的自愿放弃的意思表示。之后,向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且要携带好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组织卖淫罪 ·
遗弃武器装备罪
苏州张家港常阴沙生态农业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苏州张家港常阴沙生态农业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21344401
苏州张家港常阴沙生态农业度假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