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古里镇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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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常熟古里镇遗产继承律师咨询
苏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她的遗物能不能让她的弟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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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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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妇遗产继承,老太与老头是18年前再婚的
  老太与老头是18年前再婚的,现在老头去世了,生前一直与老太单独生活,老头有2个子女,请问财产应该怎样分配,具体比例是多少?谢谢、、、、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去世,后老伴有权继承吗?

·共同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
  1,父母与女儿有共同财产权,如果女儿不在了,那么女儿的财产是否有女婿继承,还是归父母所有。
2,女儿的个人财产有遗书注明给父母的,父母能拿到女儿的个人财产吗?希望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遗产问题,我外公外婆当时购买了一套外婆单位的房子
  我外公外婆当时购买了一套外婆单位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着外婆的名字。后来外公去世了,当时没有立遗嘱,请问外公外婆的4个子女是否有权分得这套房子的10%?

·房产遗产纠纷,我家我七间门市房
  我家我七间门市房,不到五亩地婆婆一直跟大儿子过,因为他有点残疾,但是事实上一直养着老人的是我们,老人只是住在他那照顾他们父子两个,去老人没了,我们要分家,他却说房子没有我们的,但是婆婆生前说是一家一半,我该怎么办?他还说有什么证人,说以前说过都给他了,亲戚们都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需要证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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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改嫁的妻子就没有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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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南京司法史上继承人数最多、跨年代久远的房产继承案16日在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宣判,由于涉及当事人数量庞大,案情繁复,判决书达40多页2万余字。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在梳理了整个案件后,列出了李均泰的各房子孙共130余名继承人,除已故人士外,最终列入本案继

·你好,我想办理离婚。家庭暴力加遗弃,男方已经失联三年要求速离
  你好,我想办理离婚。家庭暴力加遗弃,男方已经失联三年要求速离

·房产继承,谢谢了, 在我母亲家我有4个姨 
   在我母亲家我有4个姨 ,1个舅舅,我妈在其中最小,多以来一直是我舅舅和姥姥一起住在姥爷留下的祖产房里,其中原有祖产上房三间,但在1993有舅舅出钱从新翻盖。以及之后的东西厢房,大家一直都是有力出力,能弄到砖弄砖还有其他材料,但都没计费和凭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你好,你好,要看是否有后遗症以及是否已经留下残
  你好,要看是否有后遗症以及是否已经留下残疾,为了稳妥起见,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父母的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公正吗
  父母的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公正吗

·父亲让我一人扶养,把财产留给我,写了遗书,他自己觉得有两个孩子,却又给他写了遗书
  父亲让我一人扶养,把财产留给我,写了遗书,他自己觉得有两个孩子,却又给他写了遗书,谁的有效

·关于我们家遗产糾分一事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老伴均属离休干部,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常有生病住院的时候,陪夜照顾向来是同在苏州的女儿承担,

·您好,请问一下,继母有权继承我死后留下的
  您好,请问一下,继母有权继承我死后留下的财产吗?比如我买的保险上受益人写的是法定继承人,继母是否会继承到?还有房产之类的?继母到来前我已超过18岁,来之后也从未对我进行过照顾或扶养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我的孩子被他母亲遗弃了怎么办?
  我的孩子被他母亲遗弃了怎么办?而且造成严重后果

·遗产继承,关于做了婚前财产公证
  关于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如其一方发生事故或者病故,另外一方有权继承吗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得吗?
  已办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还要办遗嘱继承权公证吗?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吗,还是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凭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办理?谢谢。

·父亲去世,女儿是否有权享受奶奶的遗产
  我爸去世十一年了,今年村上拆迁,奶奶有三十平米的房子,和七万多现金,我能否通过法律渠道索要该我爸的那一份遗产。

·关于孤寡老人的遗产问题,我的哥哥住在大庆
  我的哥哥住在大庆,今年70多岁了,3年前老伴去世,无儿无女。身体不好,有心脏病。为了照顾他,我离开沈阳照顾了2年多。因为我也60多岁了,又有妻女,哥哥的朋友见我这样抛家撇女的照顾哥哥,不是长期办法,就帮忙找了一个保姆,照顾哥哥。有了保姆我就回沈阳了。令人惊讶的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这个房产怎么处理,我姐姐的公公过世之前有遗嘱
  我姐姐的公公过世之前有遗嘱,死后房产姐夫和他后妈一人一半,前提是他后妈嫁人,如果她不嫁人,则给她养老,都好几年了,先在她后妈要嫁人这个房产怎么处理当年的房子才几万,现在十几万房产过户费用是根据那个来标准遗嘱应该是什么时候生效的啊因为当时他死后并没有生效,现在房

·遗嘱和遗赠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哥哥临死前和弟弟写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书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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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一、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同一种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之间的分配能力是均等的。特殊情况当中所指的就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以及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人员可以多分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   如今其实还是只有很少一部分公民会在生前立下遗嘱,因此在公民去世之后,一般都是按照法定方式来对其遗产进行分配的。那实践中,要是丈夫去世遗产分配该如何进行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分析解答吧。一、丈夫去世遗产分配该怎

  •   第一继承人是儿子还是女儿?儿子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 ·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正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我国法律针对涉外继承案件作出的准据法的规定。    涉外继承案件,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或者被继承人死


  •   立了房产遗嘱还需要公证吗?立了房产遗嘱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房产继

  •   ?一、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

  •   被继承人在生前可以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其实也就是立遗嘱。但是这个遗嘱,并不是写好了,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就会生效的。实践中,也会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况。那么您知道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哪些遗嘱属于无效

  •   生前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生前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

  •   一、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吗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

  •   一、继承法中规定写了遗嘱怎么变更?具体的变更与撤销有明示与默示两种:(一)明示方式变更、撤销立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将其所立遗嘱撤销和变更,但是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


  •   (一)、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如何立遗嘱房子有无房产证不是遗嘱有效和无效的条件,只要遗嘱的符合法定形式就合法有效,结合房屋手续、产权归属、遗嘱内容、立遗嘱程序综合考虑。二、房产遗嘱的书写格式: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

  •   一、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事实上,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逝世但没有留下相关的遗言或者遗嘱,房管局是不会将房产直接过户到独生子女的名下的。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没有遗嘱时,遗产的顺序人分别有:配偶、子女和父

  • ·口头遗嘱的效力
      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口头遗嘱的的条件为: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和条件作书面遗嘱;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的内容合法。本案中,赵老先生的头脑清醒,语言表达能力也没有问题,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赵老先生做口头遗嘱时情况危急,内容合法而且现场有两邻


  •   子女在遗产继承前把银行的钱取了出来会失去继承权吗一、子女在遗产继承前把银行的钱取了出来会失去继承权吗?在遗产继承前把银行的钱取了出来也不会失去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第三,遗弃

  •   公证遗嘱全部子女到场是否需要?公证遗嘱全部子女到场是不需要的,只需要本人来亲自到场就可以了,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

  •   对于老人走了房产谁继承?一、对于老人走了房产谁继承?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

  • ·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助恐怖活动罪
      帮助恐怖活动罪,是指为恐怖活动或者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提供资金物资和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等其他帮助的行为。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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