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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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一、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不管经济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省××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申请人:××市××厂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厂长请求事项:请求冻结被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诉讼提起的情形包括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
工伤多少天后死亡不算工伤?工伤不论多少天后死亡都会计算成为工伤。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
受到工伤的员工和家属对于工伤赔偿再怎么着急也是无用的,并且就算是工伤鉴定程序已经正式结束了,赔偿款项也不会马上的就打入到自己的账户当中的。但是员工本人只要心里面踏踏实实的前面所有的程序确认无误,申请工伤赔偿款也只是一个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那么,在我国
一、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合理的吗?因工伤与劳动者签署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不合理的。因工伤在家休养或者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法律上成为医疗期,只要在医疗期内,无论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用人单位都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或者其委托人有权向劳动局申请劳动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法律的种类有很多,都是根据社会上复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比较常见的法律包括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等,而与之相关的程序法则是诉讼法。国,无法则不立,而法,无程序则乱。那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怎样算工伤死亡?1、关于职工在上班时间是否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是否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亡,主要看三个条件:1、是否在工作时间;2、是否在工作岗位,对工作
·轻微工伤在家休息了20多天有没有工资
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债务纠纷仲裁流程如下:1、提出仲裁申请;2、组织仲裁庭;3、审理案件;4、作出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庭审相关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将工伤事故分别在第一部份人格权纠纷规定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同时又在第六部份劳动争议人事争议规定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前者属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受《民法通则》、《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一、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怎样的?苏州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的职工的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这是在计算误工费用当中所采取的技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是以此为基数的具体的如下: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
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一、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
上班路上自己摔倒不算工伤。如果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自己摔伤的话,属于自己负主要的责任,不属于视同工伤的主要情形,因此,只能由自己对自己摔伤的情形负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
·用人单位不作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工作期间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人身受到了损害的,也需要先做出工伤认定之后,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进行处理。而通常都是由所在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那要是用人单位不作工伤认定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用人单位不作工伤认定怎么办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
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劳动仲裁?我们通过劳动来挣得自己生活下去所需的费用,从而安身立命。现如今,国家制定的劳动相关的法律也越来越完善,那么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呢?通州区的人们一定很想知道吧,那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样进行劳动仲
仲裁裁决的种类有哪几种?(1)先行裁决,也称部分裁决。是仲裁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已查明的部分事实和争议中的一部分问题所作出的裁决。先行裁决同终局裁决的效力相同,后来的终局裁决不得就已先行裁决的事项作再次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也称终局裁决,是整个案
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一、疗养期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不算是工伤,因为是突发疾病。但是也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突发疾病是不是由工作引发的。具体算不算工伤,应该由权威部门经过详细的勘察最终认定。按最新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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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欲望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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