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涉嫌伪证罪定罪,该如何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实践中,因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性质不同,同是伪证行为妨碍诉讼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伪证方式妨碍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但如果是在刑事诉讼中有这样的行为,那么就是伪证罪。如果行为人以涉嫌伪证罪定罪的话,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以涉嫌伪证罪定罪,该如何处罚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伪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11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伪证罪与窝藏包庇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2、犯罪的时间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实施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也可以在其被逮捕、关押又逃脱之后、而伪证罪的实施则只能是发生在判决之前的侦查、起诉和审理阶段

3、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不同。窝藏、包庇罪一般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或者帮助其逃若、而伪证罪则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

4、犯罪对象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可以是未经逮捕、判刑的犯罪人,也可以是已经判决的犯罪人、而伪证罪的对象则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无罪的人

5、犯罪的目的不完全相同。窝藏、包庇罪的目的是使犯罪人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的目的则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也可以是隐若罪证使犯罪人逃避刑事责任。

综上可知,如果是涉嫌构成伪证罪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有两个不同的量刑幅度,需要根据实际的情节做出选择。最高的情况下,可以判处行为人7年有期徒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可能造成轻微伤,也有可能直接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当然造成不同的损害结果,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不同的。那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应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


·缓刑的执行应注意什么
      缓刑仅仅适用于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要求该犯罪分子不能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适用缓刑应当注意的。而在缓刑的执行过程中也有要注意的,那究竟缓刑的执行应注意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的执行应注意什么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


·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按照规定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也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都是有可能构成侵占罪的。但在实际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区分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行。究竟我国对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占罪的量刑标...


·拐卖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界限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界限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收买,是为了出卖而收买, “收买”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后,便将被害妇女、儿童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或者...


·寻衅滋事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寻衅滋事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刑事案件中的追诉时效,其实与民事案件中的诉讼时效有异曲同工之处。在法定的追诉时效内,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原则上要是超过了规定时效,则就不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而针对不同的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不同,其中寻衅滋事罪追诉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放纵走私罪。当然,情节不严重的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海关工作人员,非海关工作人员同样不构成犯罪。那么,什么叫放纵走私罪,究竟放纵走私罪判多少年?请继续关注本文内容。 一、...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


·犯罪未遂的危害可以从轻处罚吗?
      犯罪未遂的危害可以从轻处罚吗?是可以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对...


·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怎么判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未成年犯抢劫罪该怎么处理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有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同。而对于抢劫罪,只要是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构成,那此时未成年犯抢劫罪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


·刑法规定网络诈骗犯如何处罚
      通过互联网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也要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即诈骗罪。之后对网络诈骗的处罚往往也就是按照《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不过此时需要考虑到实际的数额和情节,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才行。一、网络诈骗犯如何处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