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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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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劳动者不服从调岗拒不到岗能不能认定为旷工?
      由于调岗往往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譬如薪酬标准),所以往往会受到劳动者的抵制,有的是明确表示拒绝,在单位态度也比较强硬的情况下,一些劳动者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以调岗不合理为由拒绝上班”。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否以“旷工”之名对劳动者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以“严重违纪”为...


·提出辞职但公司不批可以离职吗?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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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
      第一,关于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人员建立的用工关系的性质认定。 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人员再就业情况非常普遍,对于这类人员的用工关系如何定性,目前司法实践争议不大。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


·员工在给用人单位造成哪些损失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动者有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时候,劳动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是哪些情形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


·劳动合同法十大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新法出台后,必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该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在内的各项条款。老王2007年10月进单位后,双方虽然签订一份期限至2009年10月31日的劳动合同,但是在2008年1月1日双方又重新签订了半年期的劳动合同后,即已经对...


·员工不提前30天通知离职要赔一个月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于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即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对于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十日的通知义务,是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并未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无效劳动合同常见的13种情形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以下13种: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


·女员工隐孕入职,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根据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企业有权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谎报或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等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信息内容,则可以视为员工以欺诈手段与...


·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如何呢?
      若企业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行使非过失性解除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一些要点和步骤。首先,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先研判,看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定情形,因为岗位属性不同的因素影响,有些属于通用性岗位而有些属于专业性岗位,这些客观情况变化...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四种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现实工作中企业有以下四种情况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补偿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法里写的很清楚,企业在试用期内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怎么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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