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后和好,当事人多久可以再起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如今,每年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增加,有些是通过协商双方自愿离婚,有的是通过起诉法院判决离婚或者法院通过调解使夫妻双方和好从而没有离婚的。但是对于起诉离婚后和好原告与被告分别多久可以起诉,这是许多人不知道的。现在法律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我国对于诉讼离婚(原告、被告)受理条件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从这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比如一方使用暴力导致对方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另外,关于离婚有时间限制的法条还有《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您要把握好离婚诉讼程序的规定,合理安排、适时提起离婚诉讼。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我国对于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案件,对于没有离成婚而后又想起诉离婚的,在对原告与被告的要求上面不一样,原告要受很多限制而被告的限制就很少。一般在时间上面原告没有新的事实理由,会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而被告则不会。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婚姻家庭关系,希望您在离婚时要考虑清楚,如果您在遇到离婚难题时可以通过我们在线律师咨询,他们能给你更为权威的解答。



·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
      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很多时候抚养小孩都是由父母来操作的,但有些家庭里面由于父母早逝,此时无法由父母直接抚养,但家里有同胞哥姐,这样的情况下同胞姐弟有义务抚养吗?由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但具体包括了哪些抚养义务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同胞姐弟...


·婚前财产离婚时是要被分割吗?
      婚前财产离婚时是要被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


·重婚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我们知道,要是行为人同时和两人结婚,是会构成重婚罪的,这个时候,婚姻的受害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并且要求损害赔偿。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重婚罪的起诉状,供您阅读。重婚罪起诉状自诉人张红,女,54岁,汉族,大学文化,__市__服务公司副经理,住该所宿舍楼__栋_...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夫妻怎么对离婚股权分配
      在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就必须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如今夫妻共同财产已经不再限于现金或存款了,还会包括房产、股权以及知识产权等特殊的财产,不同的财产在分割的时候情况不同。那么夫妻离婚股权分配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


·重婚可报警处理此案件吗?
      重婚可报警处理此案件吗? 一、重婚可报警处理此案件吗? 可以报案,但是需要证据。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也可以不需要报案,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1、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不管属于什么类型的婚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都不会分割到第三方的财产只会对夫妻双方在事实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利益进行分割。而其中出轨的一方因为有着过错,所以一般会少分或者是以赔偿的形式来进...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父母对孩子均有抚养的义务,若因夫妻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承担一半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关于抚养费标准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构是哪个机构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构是哪个机构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构是哪个机构? 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判决,然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将副本记入婚姻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


·一、离婚打官司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离婚打官司财产转移怎么办?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


·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一、起诉离婚证据要怎么收集 在离婚案件中,搜集相关证据非常关键,但切记在搜集证据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一方与他人同居、暴力、赌博、吸毒等有关证据。 第二,双方财产的证据。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