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刑事犯罪行为,不是说任何时候都是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对此我国法律中专门规定了追诉期,也即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那是不是每个刑事犯罪都有追诉期呢?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
追诉期又可以叫做追诉时效,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该案己报案或犯罪嫌疑人已被网上追逃,无论抓到时距发案时有多远,都要追究法律责任)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综上,合同诈骗罪也是有追诉期的。那么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是多久呢?
二、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诈骗犯罪的量刑处罚如下: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在不同的量刑幅度下面,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是不同的。有的时候是五年,有的是10年,甚至还有20年的追诉时效。在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对于每个刑事犯罪来讲都是有具体的追诉期的,但不同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同,也就意味着具体的追诉期不同。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一、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按《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不能任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因为下列的情况出现: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动产浮动抵押反担保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动产浮动抵押反担保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动产浮动抵押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


·沥青砼购销合同范文
      沥青砼购销合同范文 找专长律师: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作为一家公司,不管是在销售商品还是采购商品的时候,都需要一个购销合同,而购销合同大部分都见过,也能够懵懂的知道有哪些内容,但是,当如果需要自己来写购下合同的时候,却无从下手...


·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三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随着贸易行业的迅速发展,国际间的贸易交易也发展很快。在进行国际间的贸易交易时,双方的了解程度不是很深,需要签订一份国际贸易合同来约束双方并且给对方一个保障。产生合同纠纷是常有的事情,在解决合同纠纷时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当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合同的诉讼时效也是可以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


·一年合同过了被辞退一定有补偿金吗
      一年合同过了被辞退一定有补偿金吗?一年合同过了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私改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
      私改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一、私改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单方变更合同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按原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更改方进行赔偿。 简单来说,一般就是合同作废,除非确实造损失了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改了也没有什么法律...


·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内容
      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内容 一、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原因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


·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
      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