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离婚不只是两个人身份关系的改变,还涉及到了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问题,那么妻子对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妻子是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责任的。
二、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的问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妻子需要承担;反之如果不是共同债务则不需要承担。并且在上文中为您分析了怎么承担婚内债务的两种情形。相信您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很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 对于专利的申请,个人可以作为申请主体,而公司同样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那么个人申请专利的时候究竟该如何申请呢?需要支付多少的申请费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 一、如何申请个人专利 个人申请专利(例如:非职务发明人...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它的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接单和授权阶段,一般...


·商标注册公告信息无效宣告是由谁发出的?
       一、商标注册公告信息无效宣告是由谁发出的? 由商标管理部门发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


·游戏版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游戏版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游戏版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恶意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是违法行为。有时,为了使商标发挥最大的作用,商标注册人会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使用。那么就有人会疑惑,商标权转让应该怎么做,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又是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商标权转让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


·抢注商标不如做强品牌
      抢注商标不如做强品牌,抢注商标是否合法商标抢注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提出注册。且当事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专利权出资么?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非常多的公司,对于公司我们您多并不陌生。对于专利权我们您也非常的关注。专利权是受到我们国家法律保护的,对于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专利权出资么的问题看似对我们您来说非常遥远其实非常的近。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三年吗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三年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之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的有效期内,...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一、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权终止后还能恢复吗 根据我国《专利...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商标权具有财产性的特点,因此商标权具有价值特征。商标权可以给我们带来经济收益,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也不明白商标权的价值取决于什么,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给您所遇到的商标权价值方面的法律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