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程序是怎么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程序是怎么的?

商标在人们生活之中无处不在,可能一瓶水外面的标志就是一个商标。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在转让前一半都会此商权进行评估,那么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商标权的评估方法

在商标权评估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原则)有三种:

1.重置成本法 ,即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的投入作为商标权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它需要把商标权主体的有关广告宣传、售前售后服务附加值、有关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等累加起来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

但是这种方法,其实是不符合商标权的准则的,商标权具有专有性,这种方法无形的破坏了商标权的专有性。

2.收益现值法,即以特定商标在有效期内的预期收益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即商标权人只要遵守法律规定,可以永远拥有商标权。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只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进行评定,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反映出该商标连续使用、注册的实际情况。

3.市场比较法 ,即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查,估算出评估商标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操作很困难,因为特定的商标权的交易是不公开的,双方所成交的项目及条件常常不为他人所知:即使有些商标权的交易信息可以获知,但可比性出入很大。因为每个企业的规模、赢利、产品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售后服务和广告宣传等存在很大差异,无法做出科学、合理的资产对比和评估。

二、评估程序

商标权评估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明确评估目的,评估目的即商标权发生的经济行为。从商标权转让方式来说,可以分为商标权转让和商标权许可使用。商标权转让是指转让方放弃商标权,转归受让方所有,实际上是商标所有权出售。商标许可使用则是拥有商标权的商标权人在不放弃商标所有权的前提下,特许他人按照许可合同规定的条款实施商标特许使用权。商标权转让方式不同,评估价值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高于商标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

(二)向委托方搜集有关资料 搜集的资料包括:

1.委托方概况(包括经营历史、现状);经营业绩(包括前3~5年财务报表)。

2.商标概况,包括商标注册有关的法律性证件、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证书号、保护内容、商标的适用范围、商标的种类、商标的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有无其他协议等。

3.商标产品的历史、现状与展望,包括市场环境、同行业情况、商标产品的信誉、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4.商标的广告宣传等情况。

5.委托方未来经营规划。

6.未来财务数据预测,包括:

(1)生产、销售预测;

(2)成本费用预测;

(3)损益预测。

7.相关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对其影响。

(三)市场调研和分析 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市场需求量的调研和分析。

2.商标现状和前景的分析。

3.商标产品在客户中的信誉、竞争情况的分析。

4.商标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分析。

5.财务状况分析,主要分析判断商标产品现有获利能力,为未来收益发展趋势预测提供依据。

6.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分析。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

(四)确定评估方法,搜集确定有关指标 商标权评估较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评估商标权主要是分析确定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三项指标。收益额、折现率的分析测算前面己述及,不再赘述。收益期限的确定是商标权评估时十分重要的问题。确定商标权未来获利期限的依据是其获得超额收益的时间,注册年限仅供分析参考,不应作为直接依据。

(五)计算、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评估报告。

商标权的评估需要注意,运用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比较法是比较科学的,因为这样能够估计到此商标的价值与未来的走向,在商标权的评估中需要收集好商标在市场中的信誉,历史状况等信息,这样能更好的评估其价值。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商标权的评估方法的知识,希望对您有用,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


·商标标识定做合同怎么办
      商标标识定做合同怎么办理 商标在注册之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依法是享有一定的专用权的。商标的注册人如果要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供给他人进行使用,必须与商标的使用人对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相关合同。那么商标标识定做合同怎么办理呢? 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申请人直接到商...


·侵犯著作权自诉规定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自诉规定是什么?侵犯著作权属于公诉类型的案件,因此当事人是不可以自己提起诉讼。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要件如下所述:1、客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注册或者是商标属于违法的行为所宣告的事宜,而对于商标的撤销一般是在注册的过程中做出了另商标局不满的事情所撤销。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无效的商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注册的;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


·抢注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
      抢注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一般不会。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


·侵权商标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侵权商标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侵权商标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七十一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区别有哪些?
      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区别如下:商业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它通常包括:(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


·申报驰名商标的条件包括哪些
      申报驰名商标的条件包括哪些商标法没有规定驰名商标的形式要件,给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门留出了很大的裁量空间,也出了一个难题。那么驰名商标是否必须具备形式要件?考虑到以下三个现实因素,驰名商标必须同时具备形式要件:首先,商标法规定的驰名商标实质要件或要素过于抽象和笼统,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和...


·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
      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1、版权转让后,原版权的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的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 2、版权转让后,如果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