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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举证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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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的举证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中往往容易产生纠纷,而当事人此时最好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不过,此时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只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能获得有利的判决。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该如何举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原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根据不同的伤害程度和结果,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

(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包括起因、时间、地点、导致伤害的方式和方法等证据。

(3)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法医鉴定、转诊手续、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

(4)证明因人身受到伤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包括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补救性残疾用具费、丧葬费等有关费用单据。

(5)证明确需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转院到外地就医期间生活补助费和依靠受害人抚养的人及所需费用等证据。

(6)证明名誉、姓名、名称、肖像、荣誉等精神性人格权和生命权、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受到侵害造成精神损害的证据,包括侵害人的侵害方式、侵害场合、损害程度和后果等证据。

(7)证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的证据,包括产品销售者出具的发票、产品的名称、说明书、合格证书、损害后果等证据。

(8)证明医疗事故赔偿或医疗差错赔偿的证据,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病历、用药处方等证据。

(9)证明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责任认定书、伤残评定书等证据。

(10)能够证明造成伤害事实和后果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下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案件。

(2)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

(3)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案件。

(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

(5)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致人损害的案件。

(6)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案件。

(7)监护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

(8)有关法律规定由侵害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案件。

3、对当事人提供的医疗费用单据,应当注意审查单据的内容是否齐全,一般应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收款项目、金额、公章、日期等内容。对缺少上述项目的单据除有其它证据能够证明的外,一般不予认定。涂改、伪造的单据不予认定。

4、对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伤残程度以及医治费用可以通过法医鉴定进行认定。一审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伤情、用药等均无异议,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要求对伤情、用药等重新进行法医鉴定的,不予支持。

5、公民之间因打架斗殴,一方有伤害事实且能够证明另一方参与斗殴,而另一方拒不承认,法院也难以收集到其他证据,在排除自伤和伪诈伤情的情况下,可推定对方为侵害人并承担赔偿责任。

6、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单据有异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重点包括医药费、住院费发票,结合处方、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人身损害赔偿举证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当事人在搜集证据的时候,需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等等,要是不清楚该如何收集证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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