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在现代化的发展下,我国医疗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医疗损害责任仍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疗纠纷带来诸多的困难,从而阻碍医疗领域的发展。下面主要对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与理解。
(一)双方当事人提出不同鉴定方式时出现法律空白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当医患双方就同一纠纷提出不同鉴定方式时该如何处理,而出于不同的诉讼请求,医方和患方往往会选择不同的鉴定方式,这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麻烦,同时也给法官出了一些难题。这时法院面临的情形可能有下面几种:
第一,决定只做医疗事故鉴定;第二,只做医疗过错鉴定;第三,两种鉴定同时进行;第四,先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是医疗事故再做医疗过错鉴定。而无论法院作出哪一种决定,都可能会让未被法院认同的鉴定申请一方对将来的鉴定结论产生心理上的不信任或者不服从。
(二)现行“双轨制”导致赔偿“二元化”结构
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式,那么赔偿标准则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如果当事人选择的是司法过错鉴定方式,则赔偿标准就应该按照最高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标准赔偿。两者的赔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差距很大,于是,同一医疗纠纷却得到不同的赔偿数额,导致赔偿“二元化”结构。
(三)存在着公信度问题,有“自我鉴定”之嫌疑
医学会实际上是一个官方色彩很浓的学术组织,是在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的。通常情况下,医学会的成员也就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医学专家库的成员常常具有双重身份,导致实质上是“自我鉴定”的模式,其公信力较差,也正因如此,司法过错鉴定制度才应运而生。此外,专家鉴定组对鉴定结论实行集体负责制,而集体负责制的根本问题就是无法追究个人的责任,也就出现了在法律上可以追究责任而在实际上并不能追究任何鉴定人的责任的现实状况。综上所述,通过对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而使人们对此问题具备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而也有利于人们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加以改善。此外,为了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人们也可以及时向进行一定的咨询,以更好地处理好相关问题。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一种,虽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有其特殊性,但就民法侵权方面而言其侵权构成要件与其他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相同,即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违法性及过错这几个方面来审查。下面分别说明: 一、损害后果:就医者具有身体的损害、组织器官功能障碍...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不全是。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凭医生写材料确定等级,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根据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不是凭医生写好材料,有专家组凭相关医学诊查报告、病历资料和现场检查,对照鉴定标准...


·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在诊疗过程中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可能是因为“医生”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行医资格,即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对这样的行为我们称为非法行医。那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所谓非法行医,从广义来讲,...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二者同属于技术鉴定,归纳起来,二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1、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 2、鉴定的目的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


·因转诊引发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因转诊引发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出现后我们首先应该平复自己的心情,然后思考的问题应该是要如何去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如果对方的态度实在是无法进行协商的话,我们自然就可以选择采用司法的方式来解决这场医疗纠纷,而且司法途径处理的话自然会公正很多。那因转诊引发医疗纠纷有什么处理程序...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违约金,大家只要按时及时地和医院一方提交辞职信即可。还有一特殊情况,即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关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如有,那么就需要如约履行赔...


·保外就医家属可以看吗
      可以。家属只要申请就可以探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一、医疗鉴定的作用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二、鉴定期限 1、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


·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从患者的角度,很难主动避免医疗纠纷,但是对于应对医疗纠纷,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可以的,也是十分必要的。那么,防范医患纠纷患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防范医...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什么区别关于医疗方面的犯罪,相信您听的最多的也就是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了吧。虽然他们确实属于医疗方面的犯罪,但在很多地方都是存在不同之处的,不过也有一些人会将这二者弄混淆。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区分一下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一、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什么区...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无外乎就是患者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而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基本上都是患者一方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那么此时患者应该怎么办呢?而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又该注意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