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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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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现在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将商品房建设完毕后,并不是自己销售,而是交给代理公司。这种是比较新颖的商品房销售模式,为了规范各自行为,需要签署一份房屋销售代理合同。一份内容完整的合同可以有效的避免纠纷。那么,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1、代理方式的选择房地产销售代理方式按委托人对代理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一般代理、独家代理和包销。一般代理,是指委托人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可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代销的实际数量按协议规定的办法付给佣金,委托人可直接与该地区的买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商在规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专营权的代理,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和时间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且商品房出售前的所有权归委托人,由委托人负责盈亏。商品房包销,与独家代理十分相近,但不同之处在于包销人承担销售剩余商品房的购买义务。2、代理的期限及代销的任务代理商的代理不可能是无期限地售完为止,因此,开发商与代理商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便是确定销售时间,同时,还要在合同里明确具体时间内的销售数额是多少,即明确具体的代销任务,销售任务可以以平方米计算,也可以以套或幢计算,不管采用哪种计量方式,都要明确规定在某一具体的时间销出具体数额的房产。3、奖惩条款的设定为了有力地促进销售代理工作,开发商在代理合同里设有奖励条款,即如果代理商提前售完所代销的物业,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根据提前的时间,设立不同的奖励标准。同样,为了让代理商明确自已的责任,使代理商感到有压力,开发商应在合同里增加惩罚条款,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里,如果代理商没有售完约定的物业,开发商有权按比例减少代理商的佣金,用这样的机制,可以有效地调动代理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的经济效益和销售成绩挂起钩来。奖惩条款要结合上述代销的任务来设定,这样才能使代理商更加明确自已的责任,这样才是开发商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二、房地产代理合同的特点是什么?1、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意志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按代理合同从事代理行为,必须按被代理人的意志去进行,对第三方讲明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这一点有别于经纪服务合同。经纪服务合同中,经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信息中介并撮合成交的,无须打他人的旗号。2、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内从事代理活动代理的依据是被代理人委托的代理权,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否则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代理人有权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独立地进行代理活动,只要是在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代理人即可独立地决定法律行为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方式。由此可见,房地产代理公司和开发商签署合同时,除了满足合同基本要求后,还要在合同中确定代理方式,是一般代理、独家代理还是包销。并且,在代理合同中写清销售任务及代理期限。另外,奖励政策也应该在合同中给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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