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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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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侵犯的客体,而这个客体恰好就是法律保护的法益,因此在实施了侵权行为之后,才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对于盗窃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来讲,您知道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哪些
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的门窗等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二、单位能否构成盗窃罪
关于单位盗窃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6年1月23日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请示批复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2002年8月13日公布并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委会第11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指出:“近来,一些省人民检察院就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向我院请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从上述批复来看,单位本身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能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修订后的刑法,也没有规定单位盗窃罪,可见,从立法上看,单位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为公司财物的所有权,而具体侵犯的对象则包括了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从此罪的构成要件来看,单位是不能构成盗窃罪的。换言之,盗窃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并且还是已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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