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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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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众多案件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的情况,那么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实刑事案件申诉,然后才能判断被驳回之后是否还能再次申诉。接下来,将会为你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一、刑事案件申诉的概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均可以提出申诉。”

二、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1)申诉的时间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3)申诉的形式要件

①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②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③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三、刑事案件申诉驳回后还能继续申诉吗?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

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要是刑事案件是申诉被驳回了的话,原则上当事人应该息诉,也就是不能再进行申诉。当然,实践中也存在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情况,此时就可以再次申诉。如果您还想作更进一步的了解,可以咨询,让我们为您提供全面且专业的服务,为您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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