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 赔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判决书是经过了法院审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并且判决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所以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申请时间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三、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
(一)赔偿项目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计算方法
1、单项赔偿项目的计算
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的各项赔偿项目,在依据相关标准计算,其中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费人生活费在计算总额后乘以伤残系数确定。
2、赔偿总额的计算
赔偿额在将各单项赔偿项目数额相加,扣除交强险赔偿限额再乘以责任系数,然后加上交强险赔偿限额确定。计算公式:赔偿额=(赔偿项目总额—交强险赔偿限额)×责任系数(责任比例)+交强险赔偿限额。
综上,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交通事故判决书的申请时间是一年。最后是交通事故的赔偿计算,包括赔偿的项目和计算的公式。详情请咨询网站。



·自然人股权转让谁交印花税
      自然人股权转让谁交印花税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


·温州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现在很多汽车4S店服务范围很广,不仅仅局限于销售汽车,还会帮助车主购置保险及上牌。在众多车险中,交强险是必须要上的,根据车座数量不同,保费也不一样。当车主开车导致交通事故,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赔付。那么,温州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温州交强险赔偿范围...


·公司裁员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公司裁员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一、公司裁员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


·房地产交易涉及到经济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针对房地产交易的有关
      房地产交易涉及到经济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针对房地产交易的有关问题制订了房地产交易方面的规章制定。通过法律法规对房地产进行明确的规定约束,以此来稳定房地产的市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从而确保有关经济的稳定问题。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下所述。 一、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 所谓时效,就是指法律确认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


·其实醉驾是很容易造成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如
      其实醉驾是很容易造成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如果司机喝醉酒以后开车的话,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可能也是自己在意识不清楚的状态下,撞到了其他东西,发生了单方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在处理单方交通事故的话,也是要追根问则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单方事故型醉驾怎么处罚? 一、单...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
      关于交通肇事的行为,其实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那么在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的时候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现实中还是构成犯罪的情况居多,那么一般在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


·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 就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


·交通事故案件应当起诉谁
      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候起诉的人就是原告,那么具体应该起诉谁呢?换言之,也就是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是谁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法律上还规定有其他情形,例如借用,雇佣,挂靠等等,具体情况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一、机动车发...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
      高空坠物,导致民事主体的车辆遭受到损害的,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请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一般都会购买保险,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需要通过怎样的方式,得到理赔呢? 一、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 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