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能否主张利息,如何计算欠款利息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欠款能否主张利息,如何计算欠款利息

一、欠款能否主张利息,主张欠款利息的条件

1、欠款上的还款时间

(1)“欠条”中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开始计算,如果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话,为2年,超过两年你就丧失了胜诉权。

(2)如果“欠条”中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欠钱之日起开始计算为2年。

2、欠款上的具体条款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们的口头约定利息,法院会认为是无息借款,判定只还本金。


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可以追究逾期以后的逾期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借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得到法院的部分支持。

二、如何计算欠款利息

实践中,欠款数额往往以欠条的形式确定。根据欠条内容的不同,对欠款利息的处理方式也应有所不同:

1、欠条中明确约定了利息计算方式的,应当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从其约定。

2、欠条中约定了付款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利息,期限届满后就利息进行了专门约定的,欠款的本质自双方约定利息时起发生了变化,已由欠款转化为借款。既然是借款,则约定的利率就不应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3、欠条中约定了付款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事后也未就利息作出专门约定的,当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要以付款期限为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占有使用债权人的资金系基于债权人的许可,为合法占有,期间产生的利息对债务人来说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债权人对此期间的利息请求权因其未作约定视为自愿放弃而丧失;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却不履行,其对债权人资金的继续占有毫无根据,由此产生的利息应属不当得利,债权人自然可提出主张。仲裁庭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4、未约定还款期限,亦未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债权人可随时请求还款,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如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则其对债权人资金的占有由合法变为非法,债权人请求偿还本金及利息,理由正当,应予支持。欠款利息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欠款能否主张利息的内容,通过介绍我们知道在满足文中所讲的条件下是可以主张欠款利息的。主张欠款利息的条件关系着借款人是否应当支付利息以及被借款人是否能够收取利息,而欠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则关系着具体的利息金额,这些都是借款人和被借款人所关心的,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让您对欠款能否主张利息有了更专业的认识。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 表现形式有哪些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 表现形式有哪些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获取贷款进行贷款诈骗,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那么,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叫贷款诈骗罪呢?请一起通过...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拆借资金一般适用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此时往往就是用这家公司的资金,借给另一家公司。这样做虽然可以缓解借款公司的燃眉之急,但相信您都知道资金对一家公司是很重要的,一旦流动资金不足就容易出现经营困难。那从法律上面来讲,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呢?我们...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


·讨债技巧—避实击虚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之妙即在于舍难择易,避实击虚,债权人不必运用过于复杂、繁琐的催款方法,牵涉面不必太广。  孙子说:“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在催款中主要是要贯彻舍难择易的思想,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简易程序”催款。  所谓“简易程...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一、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当然也有三种例外情形。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


·民法总则中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是最新颁布的关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人们的行为都需要遵守民事法规的规范。在日常是中,民间借贷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制定了一些约束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总则中的民间借款是...


·约定合同违约赔偿条款模范要怎么样写?
      约定合同违约赔偿条款模范要怎么样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怎么才能打赢借条官司
      怎么才能打赢借条官司一、怎么才能打赢借条官司 所谓借条官司,一般是指民间借贷纠纷官司。借条为官司的核心证据,一般数额较小的民间借贷,仅凭一份有效的借条即可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但是,现实中,也会如果数额较大的借贷,此时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一般持谨慎态度,会要求原告方对借款经过以及相...


·刑法盗窃罪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盗窃罪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刑法上的罪名了,可以说在您的身边也是经常会遇到一些盗窃的行为,所以说为了让刑法能够更加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所以对于刑法中的盗窃罪的条款也是在不断的进行着微调,那么刑法盗窃罪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


·新刑法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条款解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道德观念和文明程度也随之越发的现代化和人性化,在我国修改过的刑法中,就增加并修改了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容,关于新刑法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的相关条款,为您提供专家的解读,这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修改是我国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身心健康的表现,是我国社会和法...


·股东会决议债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债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