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才好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时候才会说到孩子抚养权问题呢,一般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此时要是离婚父母无法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的话,就只能由法院做出判决。那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提供有利的证据材料:

1、双方的综合素质,如学历,工作性质

2、双方的经济情况

3、双方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如离孩子的学校比较近,小区环境安全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而在具体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会很大。


·离婚诉讼财产证明怎么提供?
      离婚诉讼财产证明怎么提供? 1.离婚诉讼财产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1)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


·子女抚养费费用的支付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子女是一个家庭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现代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子女的成长往往受到父母离婚的影响,比如说支付抚养费也是其中一个方面。很多人想要知道的是子女抚养费费用的支付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标准 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
      您都知道是离婚在我国,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夫妻的身份就已经消失了。但是实际上,许多普通老百姓,他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如果进行离婚诉讼的话,法院会怎么样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法院判决离...


·很多人问起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很多人问起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有哪些流程?今天给您普及一下离婚案件相关费用和流程的知识。其实在离婚案件中,做为夫妻双方的男和女享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并不会因为你是男的就多收取费用,也不会你是女方就精简了流程。所以此文同样适用于男方。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


·夫妻中有一方失踪怎么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夫妻中有一方失踪怎么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


·离家出走算夫妻感情破裂吗?
      一、离家出走算夫妻感情破裂吗   离家出走不算夫妻感情破裂,但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法律上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等,不包括离家出走。   二...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离婚过错补偿什么时候给,要依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在起诉离婚时提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按协议的时间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


·男方有病隐瞒离婚财产分配案例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配可能会引起争议,在这些财产分配争议中,也有一些是由于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意隐瞒共同财产,导致对方在财产分割时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篇男方有病隐瞒离婚财产分配案例,我们来看一看法院对类似的案例是怎么处理的吧? 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


·分居两年后离婚 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
      一、分居两年后离婚,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我国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


·婚姻法离婚的财产分配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要是离婚的,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来分配夫妻财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