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只有在职工主动离职或者存在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职工才有义务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都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审验国家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勘察设计环节,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


·上下班时间自己摔骨折算工伤吗
      在对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能因为工伤职工想要多赔,单位想少赔,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而产生工伤事故纠纷。那么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工伤事故纠纷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律图小编将围绕这一问题为大家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上下班时间自己摔骨折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
      社会经济发展飞速,对城市的建设脚步从未停止,但是在建设城市的过程中各种事故也是时有发生,工程建设的质量事故就是其中之一,各种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对此国家也是严肃处理的,力保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建设效益的统一。本文就工程质量问题的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分...


·事实劳动关系由谁认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招收新员工都要求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书面签订代表着双方权利义务的确认,白纸黑字的合同书代表着双方的承诺。但是有时候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为自己维权。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事...


·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或期间,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经
      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或期间,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往往会与施工单位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定数目的金钱,即工程质量保证金来约束施工单位。那么,作为保证金的一种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又是什么呢?一、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是多少?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
      在我们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时候,如果强行进行解除,就有可能会造成非法解除的现象。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几种情况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都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4...


·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员工还在医疗期内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按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另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并按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


·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是比较多的,其中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好的方法。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究竟该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


·没有工伤鉴定如何进行赔偿?
      当职员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以职员所受伤不是工伤的缘由不愿意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时,劳动者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的规定,向有权受理机关申请作工伤鉴定,但做工伤鉴定是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的,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劳动者没有能力支付该金额的情形,此时,没有工伤鉴定如何进行赔偿? 一、没有工伤鉴定...


·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除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支付赔偿金以外,和员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达到一定的时间以后,仍然通过口头形式来约定劳动关系的话,国家是规定在这种情况,公司也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过相信多数员工都并不知道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就是因为员工本人不了解,才导致口头约定...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十四条,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这种情况属于工伤。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