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主体1、入境、出境的旅客。无论乘坐船舶、飞机、列车等交通工具入境、出境的旅客,还是徒步入境、出境的旅客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2、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上的员工。这类人员在入境、出境时与普通旅客一样负有接受国境卫生检疫的义务。3、入境、出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这类人员在其所承运、代理、所有的上述物品入境、出境时,应当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4、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者其他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动物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5、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代理人。上述人员在尸体、骸骨入境、出境时,没有申请卫生检疫的,或者逃避、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机关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尸体、骸骨实施的卫生处理的,或者未经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尸体、骸骨入境、出境许可证而擅自将其运进、运出的,或者擅自移运经查验系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病人尸体的,就有可能成为本罪主体。6、邮政部门或者邮政工作人员。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邮政部门不得运递邮包进出境。若邮政部门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该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则可成为本罪主体。7、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负责人,主要是指运送旅客、货物或者其他物品入境、出境的船舶、飞机、列车等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此外,还包括来自国外的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船舶、航空器的负责人。8、国境口岸的有关单位或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国境口岸交通工具的负责人。9、引航员和其他人员。对染疫船舶、染疫嫌疑船舶上的引航员和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上船的人员应当视同员工接受有关卫生处理。此外,在入境检疫以及必要的卫生处理完毕之前或者出境检疫以及必要的卫生处理完毕之后,上下交通工具的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接受或者再次接受卫生检疫机关的检疫。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具体认定和处理开发部,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以及造成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量刑处理。



·抢夺方向盘不得适用缓刑是么?
       一、抢夺方向盘不得适用缓刑是么? 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盗窃罪认罪了还请律师有什么用?
      现代社会人们的居住密度提升了,您都住在一个小区,同一层楼的邻居往往他们的阳台是互通的。互通的阳台之间很容易为盗贼提供盗窃的犯罪空间。当遇到了入室的小偷时,如果您发现了小偷,就可以把他扭向当地派出所。问题是对于小偷家属和受害人而言,当盗窃罪认罪了还请律师有什么用呢?,如果小偷已认罪...


·涉嫌犯罪刑事拘留多久?
      涉嫌犯罪刑事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


·检察院二审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二审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二审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上诉期限为五日。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


·依法被宣告缓刑最低多久?
      缓刑最低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


·虚假诉讼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哪些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生活中如果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果触犯法律的话,我们即可采用民事诉讼的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真实存在的话那么另外一方自然就会败诉,不过事后的拘留是很多人不了解的,那民事诉讼败诉拘留多少天才放呢?哪几种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有一部分的人的行为活动,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的安全及财产的安全,这样的罪行称之为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怎样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下面为您具体介绍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首的规定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首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明确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明确规定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明确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


·未成年打架斗殴拘留都有哪些规定
       一、如是行政拘留,因是未成年人,有可能会减免处罚,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