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恩爱到老的,很多夫妻中途感情破裂就会选择离婚,甚至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数,那么很多人就有关心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我们下文对这个问题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
一、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
《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条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进行了界定,即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
《<
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
二、怀孕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出怀孕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多少,但是一般可以参照以下情况: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
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看了上述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怀孕离婚要求赔偿是可以的,但是赔偿的金额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只能够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有相关纠纷,可以直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帮助。



·男方出轨想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男方出轨想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若是起诉离婚的话,女方要注意搜集男方出轨的证据,这样法院一般是会判离婚的。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2、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3、抚养权...


·关于离婚财产法律法规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后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通过协议对财产进行分割,则按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过程中发生分歧或有歧议时,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以下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离婚财产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一、《中华人民...


·离婚案件出庭前被告准备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出庭前被告准备的材料主要有哪些?离婚案件出庭前被告准备的材料主要有辩护状、收集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以下准备: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


·离婚时孩子如何获得财产?
      离婚时孩子如何获得财产?婚后获得财产,是共同财产,如离婚要分割,适当照顾女方。抚养费,按当地生活水平给付。家庭暴力较重的,适当给付赔偿。 离婚财产分割即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


·夫妻结婚多少年算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多少年算共同财产 在过去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认为结婚后或结婚后几年就可以将一方的变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中,也是没有相关规定的。 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人们通常会问,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几年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才能把婚前...


·离婚品行不端抚养权归谁?
      离婚品行不端抚养权归谁?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


·涉外结婚补领流程是怎样的
      婚姻登记机关为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涉外婚姻如何补领结婚证。 一、初审 初审是婚姻登记...


·国家对于酒驾
      国家对于酒驾,甚至是醉驾的行为严厉的打击,并且如果这种行为再次发生,可能当事人会得到一定的惩罚,那么如果当事人酒精浓度显示107的,那他是属于酒驾还是醉驾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情况是界定在酒驾与醉驾之间,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


·离婚调查取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任何的民事纠纷都需要提供证据才能够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自然离婚诉讼请求也不例外。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然后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的,比如说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和夫妻之间共有财产收入的一些证据,如果自己不知道应该怎么取证的话,可以申请我国公检法机关介入。那么,离婚调查取证...


·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的定义解释为
      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的定义解释为,本拥有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而婚姻登记条例中有规定,当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或债务问题,达成共识之后,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进行协商,这样能好聚好散就好聚好散...


·没离婚和别人举行婚礼算不算重婚
      没离婚和别人举行婚礼算不算重婚 一、没离婚和别人举行婚礼算不算重婚 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重婚罪。 1、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2、未离婚之前,与他人短暂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但可作为婚姻期间的过错,在离婚时,对方可要求赔偿。 3、重婚罪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