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致死亡逃逸怎么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校车超载对幼儿的危害有哪些
      校车超载对幼儿的危害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关于校车超载而导致发生车祸,使车内幼儿不幸受伤甚至死亡的情形时有发生,究其原因,这还是由于学校对学生安全不够重视所导致的。校车超载不仅会接受交通处罚,还有可能构成犯罪,最重要的是,它对幼儿来说存在着较大的威胁。那校车超载对幼儿的危害有哪些...


·中介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
      中介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1、建议购买人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选房。2、选中房屋后,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以及房主签订《三方协议》并交纳定金。3、买方、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会面,在中介公司的监督下由房主和买方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双方买...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一、醉酒驾驶的相关处罚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


·小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在我国是怎样的?
      小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在我国是怎样的?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


·工伤保险一月一交吗
      是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申...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


·开车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罚?
      开车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


·交通事故致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对于受害人家属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交通事故致死如何赔偿?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致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需要按下列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1...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交通事故医院开误工赔偿标准是如何赔偿的?
      交通事故医院开误工赔偿标准是如何赔偿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