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该罪已经被取消,并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故意。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在当代的中国显得尤为重要,现在因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导致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猖獗,所以对于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需要对此进行惩罚,一般是按照刑事法律规范来进行处罚的,当然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取消该罪名,修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律规定犯罪既遂是什么
      犯罪既遂是什么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二、犯罪既...


·怎么样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怎么样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且具...


·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与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错误非常相似,而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情况也比较多。实施哪些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实践中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


·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因此这其中就有可能包括未成年人。在定罪的时候,需要充分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那么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持续繁荣的今天,我们的生活逐渐因为互联网而发生了变革。而任何事物都是双面的,利弊同生。诽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变多了起来,更严重的则构成了诽谤罪。那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本文将会对此问题加以讲解。 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


·法律规定行贿犯罪能减刑吗?
      一、法律规定行贿犯罪能减刑吗?达到减刑条件的,就可以减刑。根据《办理行贿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单位...


·盗窃罪南宁入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南宁入刑标准是怎样的(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


·挪用资金罪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不管针对怎样的犯罪,法律中处理规定了相应的立案标准外,同时也对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说明的。当然,有的犯罪之间可能会存在表现形式相似的情况,但不会完全一样。今天,我们就实际来看看这个挪用资金罪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吧。 一、挪用资金罪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


·妨害公务罪警察轻微伤处罚是怎样的?
      一、妨害公务罪警察轻微伤处罚是怎样的如果只是轻微伤则按照妨害公务罪处理,接受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妨碍公务按照社会危害性,以及当时的特殊情况等依据刑法规定处罚。现在出现了许...


·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什么罪?
      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什么罪?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在司法解释中对诈骗罪的数额范围有规定,但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并没有统一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与此同时也允许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经济情况,确定本地区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范围。那其中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