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六年内的新车怎么年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1、6年内免检的车辆,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免上线检车。但每两年要到车管所领取年审帖和绿色环保贴,到检车时间时,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到车管所办理。2、到车管所后,找到指定窗口(各车管所都设立了专门办理免检车辆的窗口),把证件交给工作人员。公作人员录入信息后,就可以到下一窗口直接领取年审帖和环保贴。3、免检车领取的年审帖和绿色环保贴,是不收费的。免费发放。但领贴时要各提供一份行驶证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车内有人可以判定为违章停车吗
      只要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停放,就是属于违停,与车内有没有人没有关系。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


·参照交通事故赔偿规定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参照交通事故赔偿规定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


·机动车辆保险的种类主要有几种
      机动车辆出现意外是很常见的,那么在机动车辆出现保险事故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小编就为您带来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的常识。一、机动车辆保险的种类主要有几种目前汽车保险主要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附加险并不能单独购买,它是附加在基本险上购买的。基本险包括交通强制责任险、车辆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


·交通肇事逃逸轻微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轻微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轻微伤可能只会被判处支付罚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的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


·车强险过期怎么办
      交强险一旦过期了,我们该如何应对?首先,它的存在是为事故中的受害者所设立的保护险种,属于国家强制性的保险,但是保额并不高,所以大部分的人会选择另外投第三者责任险;但在第三者责任险的合同中,有关交强险涉及的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一般都不会承担,所以,若是没有及时交交强险的费用,事故发生...


·一、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


·一、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交孩子的抚养费吗?
      一、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交孩子的抚养费吗? 精神分裂症患者也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关系,所以即使是精神病人也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具体操作上可以从其收入中扣除,对一方无经济收入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护理人员的收入是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要出具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可以用医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