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追究,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本罪与它罪的界限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而对那些在战时因对上级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随意发表一些错误言论,或者遇到任务较重、伤亡较大、未顺利完成任务而埋怨上级和责怪友邻部队的,不能当成造谣惑众的行为加以追究。对行为人仅一般的传播战况不真实的消息,或将他人的谎言蜚语加以传播、渲染,尚未造成动摇军心后果的,不应视为犯罪。2.区分本罪与谎报军情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有虚构事实并加以扩散的情节,而且其虚构的内容可能很相似。但前者是将编造的谣言在公众中散布,散布的对象包括下级、同级和上级,但不是在履行职责;而后者是将编造的情况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要求向上级报告,其表现形式是在履行职责。3.区分本罪与假传军令罪的界限前者的行为人也可能编造有关作战命令的谣言。这种情况与假传军令罪的区别,在于传递虚假军令的方式和接受虚假军令的对象不同。前者不是将虚假军令直接传播给执行人,而是在公众中传播,对象是不特定的;后者则是将虚假的命令传递给依照职责应执行该命令的人,假传的方式往往是正常下达命令的方式,对象是特定的。4.战时造谣惑众罪与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造谣惑众罪与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法条竞合,本法对这两类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军人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构成犯罪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战时造谣惑众罪论处。对于战时造谣的行为,是属于严重侵犯军队机关权益的行为,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但涉及到造谣的行为的量刑,还需要区分上述两种情节来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民事诉讼是我们自身维护权益非常重要的手段,如果生活中出现民事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来处理解决的话,我们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自身遇到的问题,但当前大部分人不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这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一般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了,虽然都是属于诈骗犯罪,但法律中作出的具体规定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上面,在具体的量刑上也是不一样,那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诈骗罪量...


·法院判刑后当场收监吗
      不是。判决后,首先看有没有人上诉,有人上诉会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等待二审;没人上诉的话,法院交付监狱、公安机关等执行机关执行。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


·刑事诉讼法管辖权转移请求一定会被受理吗?
      一、刑事诉讼法管辖权转移请求一定会被受理吗?刑事诉讼法管辖权转移请求并不是一定会被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


·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羁押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羁押规定是什么?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再延长...


·中国刑法走私武器、弹药罪怎么量刑?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标准: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1)走私军用子弹10发以上不满50发的;(2)走私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不满5支或者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不满500发的;(3)走私武器、弹药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


·中国新刑法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判几年? 一、中国新刑法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判几年?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目前已经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替代,该罪名既遂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犯罪者信息公开知情权是怎样的
      犯罪者信息公开知情权是怎样的一、什么是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


·私分国有资产罪裁判文书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是要构成犯罪的,这个时候,法官往往会根据公诉人和律师在法庭上辩论的结果撰写一份裁判文书,以此表明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私分国有资产罪裁判文书,供您做一个参考。 私分国有资产罪裁判文书 公诉机关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


·辩护词死刑认罪减轻处罚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死刑认罪减轻处罚的内容有哪些? 一、辩护词死刑认罪减轻处罚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