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架使人轻微伤要怎样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处罚是,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单位走私冻品案中还会对涉案个人判处罚金吗
      会对涉案个人判处罚金。具体规定是,单位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


·好意施惠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怎么进行判断?
      民事法律事实1、概念与类型。民事法律事实,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民事法律事实包括:状态(近亲属关系、未成年、善意、恶意等)事件(绝对事件、相对事件)行为(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2、好意施惠关系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


·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怎么判
      一、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怎么判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


·什么案件适用独任审判?
      什么案件适用独任审判?适用独任审判的案件有有: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独任制是人民法院审判组织形式之一。由一名审判员独自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负责的...


·残疾赔偿金判决前死亡还需要支付吗?
      残疾赔偿金判决前死亡还需要支付吗?残疾赔偿金判决前死亡还需要支付,关于受害人在定残后至法院判决前死亡的,其近亲属提出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诉讼请求,应否支持的问题。受害人定残后至法院判决前死亡的,伤残赔偿金仅应计算至其死亡前,死亡后的残疾赔偿金不应予以支持。而对于受害人...


·醉驾庭审最后陈述对判决有影响么?
      醉驾庭审最后陈述对判决有影响么?通常情况下,醉驾庭审时,到最后法官都会给被告一个最后陈述的机会,最后陈述只是庭审的一个的流程,即使不说,法官也不会以此来加重罪行。法官在庭审时会询问当事人说明问题,这要根据其所涉案情来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


·虚假诉讼100万判几年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处犯罪分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批捕起诉后判多久时间?
      一、不批捕起诉后判多久时间?不批捕的情况下,如果犯罪事实成立也是可以起诉的,应当根据实际犯罪事实来判决处理。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


·故意伤害打瞎了左眼判几年?
      故意伤害打瞎了左眼判几年?故意伤害打瞎了左眼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


·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申请再审或...


·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
      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有哪些 1、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 2、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 3、被告方面: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 4、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