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布吉南岭村房屋出租纠纷如何解决?
      布吉南岭村房屋出租纠纷如何解决? 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


·男方出轨离婚房产的分割的标准应该是怎样的?
      导致离婚的原因是有多种多样的,其中一个比较现实的原因就是男方出轨,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经常发生的一件事情,那么男方出轨离婚房产的分割的标准应该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


·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一般是可以均等分割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


·在购房中,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要求
      在购房中,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要求其退还定金或者是退房时,开发商会找各种理由不同意。这只是房产纠纷的一种情形,那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房产纠纷主要包括了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纠纷主要包括了哪些 1、房屋产...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国家的房屋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中,房主应当具被自身房屋的详细证件以备用时之需,在他项权证的使用中也是具有重大的作用的。那么,您是否知道什么是房产他项权证呢?按照相关规定,他项权证指的是在进行相应的他项权利登记后,房管局下发的权利证件。 一、什么是房产他项权利证 指在...


·农村老人房子人如何立遗嘱?
      农村老人房子人如何立遗嘱?农村房子,老人可以通过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口头等方式来指定继承人进行遗嘱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一、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


·监护人卖房属不属于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是没有权力将
      监护人卖房属不属于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是没有权力将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变卖的。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


·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一、要式合同的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二、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


·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
      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同样具备一定的生效条件。在房屋买卖中,通常合同的有效性是双方纠纷争议的焦点。那么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的描述做个简单学习。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 在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 在租房的过程中,出租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一定的责任,其实也就是负有相应的义务。那么您知道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 1、 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