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别1、与非法狩猎罪的区别(1)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和水生的野生动物。而后者对象为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2)本罪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猎捕、杀害,而后者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客体为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活动,而后者的客体是国家对一般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管理的活动。2、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区别(1)本罪的行为方式为非法猎捕、杀害,而后者的行为方式则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者除此之外,还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制品。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具体量刑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是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非法出诊的野生动物的类型以及数量是关系到最后量刑的相关因素。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处罚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


·团伙作案可以判缓刑吗
      团伙作案可以判缓刑吗 团伙犯罪,只要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即可判处缓刑,法律上没有适用缓刑人数限制。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


·一人犯多起罪是否可以并罚
      在很多案件中,犯罪分子不止犯了一种罪,他们有的犯了抢劫罪和故意伤人罪两种,有的犯了杀人、强奸、拐卖妇女三种罪。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人犯多起罪是否可以并罚?在实际案件中,除了上述问题,还会出现漏罪的情形,那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


·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联系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联系是什么? 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


·犯罪中止与未遂的区别具体有几种
      犯罪中止与未遂的区别具体有几种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


·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可能您在影视剧当中也有见到过,我国公安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需要询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讯问证人的时候都会做笔录的。包括律师在必要的时候,都需要有笔录在案。当然,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的,阅卷笔录也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一、受贿罪阅卷笔录是...


·什么是组织传销罪,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通常我们指的传销就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通过不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传销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的行为,组织传销构成犯罪。那您知道在我国什么是组织传销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组织传销罪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


·刑诉法第176条释义具体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176条释义具体是什么刑诉法第176条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侦查清楚,证据已经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要对具体量刑提出...


·诈骗罪10年以上能假释吗
      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驾驶者在醉酒驾能不拘役吗
      驾驶者在醉酒驾能不拘役吗不可以保释。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役是刑罚,两者性质不同。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任何一个犯罪都有可能出现未遂的情况,这显然就与我们熟知的既遂不同。对于抢劫犯罪来讲,同样如此。而法律中有规定,未遂与既遂的处罚是不同的,因此就有必要对抢劫罪既遂与未遂作出严格的界定、区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一、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界定 关于抢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