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判决如何适用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死刑判决怎么适用:(1)从总则规定来看,第一,刑法第48条明文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适用死刑时,必须综合评价所有情节,判断犯罪人的罪行是否极其严重。第二,总则规定了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在适用死刑时,不能只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而应适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2)从分则的规定来看。1、刑法将可以判处死刑的犯罪及其情节规定得较为具体,故并非触犯了死刑条款的行为都必须判处死刑。《刑法》第264条规定,只是对“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才可能判处死刑;而不是对任何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盗窃罪都可以判处死刑。死刑总是与极其严重犯罪的最严重情节相联系,故即使是极其严重的犯罪也不意为着一定要判处死刑。2、除个别条文外,死刑总是与无期徒刑等刑罚方法共同构成一个量刑幅度,故即使是极其严重犯罪的最严重情节,也并非必须绝对判处死刑。例如,即使是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分裂国家罪,也只是“可以判处死刑”,而不是必须判处死刑。《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死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死刑吗?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死刑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绑架勒索的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以取得财物为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表现为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权益方面,两者也都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而两者是十分近似的犯罪。主要区别有:(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


·爸爸遗弃孩子犯法吗,判刑多久?
      古代有重男轻女遗弃女孩,而在现代,很多父母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遗弃自己的孩子,比如未婚先孕,小孩残疾等等。被遗弃的孩童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往往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可能会面临死亡的危险,遗弃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那么,爸爸遗弃孩子犯法吗,判刑多久?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体内藏毒怎么判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诈骗罪认罪辩护词
      应该如何书写诈骗罪认罪辩护词,才是规范标准的诈骗罪认罪辩护词。怎样的诈骗罪认罪辩护词才能有效的帮助当事人呢?现在由的我们为您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在这个方面为您提供有用的帮助。 ?诈骗罪认罪辩护词 ? ? ? ?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刑诉法解释回避的相关条文有哪些?
      刑事回避是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出于“自然正义”的原则,与该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和机构,或者可能影响该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和机构,不得参与其中。那么刑诉法解释回避的相关条文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详细介绍。 刑事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


·犯敲诈勒索罪怎么量刑处罚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最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与抢劫罪相比,该罪的犯罪后果要小很多。不过,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依然要受到处罚。那么,犯敲诈勒索罪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敲诈勒索罪怎么量刑处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


·如何运用量刑均衡原则?
      量刑均衡原则是刑法学界一个非常重要的量刑原则,但通常会被人们所忽视。而在我们实际生活里,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量刑均衡原则是什么,也只有询问律师才会了解。即使这样,我们照样不太懂。所以这已严重影响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发现并强调运用量刑均衡原则已经显得非常重要。所谓量刑均衡,...


·无期徒刑有缓刑吗?
      在审判刑事案件中,经常听见缓期两年执行等刑罚,这就给很多人一个疑问,缓刑是不是所以的处罚都可以适用缓刑,那么无期徒刑有缓刑吗?对于这个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期徒刑有缓刑吗? 无期徒刑是不存在缓刑的。 二、无期徒刑减刑情况 无期徒刑,...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对于刑事案件也是有追诉期限的,这与民事案件当中的诉讼时效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就是说刑事案件在规定的追诉期限内,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时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