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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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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按具体分类方式的不同,有以下几类: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1)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2)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3)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1)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2)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4)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4、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5、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


·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一、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 二、清算费用包括什么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三...


·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体现在哪里
       一、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体现在哪里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具体情况具体...


·破产清算发生的原因
      破产清算发生的原因 一、企业外部原因 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 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 在破产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只换人不交帐,账目无连续性;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收入支出不能做到日清月结及核...


·法院指定清算组应当有什么人组成
      法院指定清算组的条件为: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从事相关清算事务,代理费用由聘...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股权质押,通俗点讲是权利质押的一种,为了更好的落实我国的担保制度。可是,股权质押也是有风险的,比如,如果遇到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


·破产的有限公司法人个人财产怎么区分?
      破产的有限公司法人个人财产怎么区分?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公司系拟制民事行为能力主体,称为法人,公司和股东对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 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


·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应该怎样办理
      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应该怎样办理《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


·最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怎么认定的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怎么认定的一、什么是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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