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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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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主体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有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的...


·不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不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暂予监外执行哪个部门决定
      监外执行哪个部门决定监外执行的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时,直接决定。也可由执行机关批准决定(监狱)。监外执行具体由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一般是当地的司法局。二、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监外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


·监外执行中严重疾病指那些
      监外执行中严重疾病指那些 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


·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一、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


·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书的基本内容?
      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催告的例外: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


·拒不执行探视权怎么办?
      拒不执行探视权怎么办?拒不执行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的伤害...


·申请执行人主张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能否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不动产,案外人书面认可该不动产实际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案外人否认该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不能直接执行。经当事人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法律程序确...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拓展资料:1、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


·国土部门有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国土部门有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一、国土部门有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没有,需要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


·一、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有影响?
      一、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有影响?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有影响的,租赁物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或被法院查封,由此产生的所有权变动,将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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