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对于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院对于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发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等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者。因而本罪行为人的罪过实质是诈欺募股或诈欺发行债券。在我们国家发行相关的股票,必须要严格的按照相关股票发行的规定来进行,如果有人员在招股说明书或者是认股书以及其他的募集股票和债券的重要资料文件当中,存在编造虚假事实的行为将会构成犯罪。



·诈骗10万能判缓刑吗
      不能。诈骗1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以诈骗10万不能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


·长沙走私毒品罪量刑细化标准
      近年来,我国对走私毒品的犯罪行为处罚是十分严格的。而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基础上,各地高院也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了更为详细的量刑规定。下面,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长沙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 1、第一个量刑幅度 走私鸦片二十克以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


·茂名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在对抢夺行为定罪的时候,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而实际抢夺他人财物的数额,则关系着后面的量刑。但需要注意一点,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广东茂名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


·刑拘后批捕通知受害者合法吗?
      一、刑拘后批捕通知受害者合法吗? 刑拘后批捕后,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受害者,所以一般是不会通知受害人的。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当告知被害人。所以,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检察院不会通知受害人。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


·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最多多久
      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最多多久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4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一、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缓刑过后一般就不再执行拘役了,除非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


·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侵害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与群众财产,每次发生重大事故都会引起地方甚至全社会的关注,影响极其恶劣,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上从严认定,绝不姑息,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旦认定了触犯该罪,就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法律中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法院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一般会判几年?法院的判决就要取决于案件的最终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聚众斗殴帮助犯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就算是已经激化了的一些矛盾,其实也是能够在第三方机构的介入之下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各退一步等各种方法都能妥善的处理好,遇到事情缺乏冷静处理的能力是很多人都欠缺的。而生活中有些聚众斗殴的恰恰就是这种情况,在聚众斗殴行为当中对于那些所谓的帮助犯也就从犯,量刑一般是从轻处罚。 一...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是什么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是什么中国死刑执行方式是什么目前我国施行枪决的方式有枪决和注射死刑。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