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收违法所得能冻结别人的账户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没收非法所得是行政处罚中常用的一种,通常国家对违法所得财务执行强制措施进行强制剥夺。但是,在实践中,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产在满足一定情况的条件下也可以依法没收。那么在刑事案件中没收违法所得能冻结别人的账户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没收违法所得能冻结别人的账户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由上述法律条例可知:

1、仅限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仅限重大犯罪案件的两种情况:一是逃匿通缉满一年未到案;二是死亡;

2、必须是按法律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涉案财产的情况;

3、查封、扣押、冻结的手段有人民法院行使;

4、程序:公安阶段有此情形,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5、申请书的内容应当明确: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所以,通过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没收非法所得是可以冻结他人账户的。


二、没收违法所得审判程序:

(一)没收违法所得审判管辖/审判组织: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1、没收违法所得地域管辖:

(1)犯罪地;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

2、没收违法所得级别管辖:中级法院。

3、没收违法所得审判组织:合议庭(应由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

(二)没收违法所得公告: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法院受理申请后多长时间发出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发布方式没有具体规定]。

1、公告期间:6个月。

2、公告具体内容:

(1)案由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没收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方式/要求;

(4)其他应当公告的内容。

3、公告发布方式:

(1)应当在受理法院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发布;

(2)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不动产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的公告栏张贴/发布公告。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

1、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2、利害关系人未申请参加诉讼,原则上进行书面审理。

(五)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裁定:对于法院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1、对经查证[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

2、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通读全文想必您已经了解到,在遇到贪污贿赂或者恐怖活动犯罪等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以上就是我们对于“没收违法所得能冻结别人的账户吗?”这一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处理是怎样的? 1、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但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起诉讨债。因此,对于要不回欠款的债权人来说,选择诉讼讨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债权的实现。那么,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换句话说,起诉追讨欠款应该怎么做呢?对此,下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怎么写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书?
      怎么写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书? 债权债务承担说明协议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


·2023年少缴税款可以处罚金吗
      少缴税款可以处罚金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1、尽...


·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讨债有哪些
      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讨债有哪些手段?债权人的讨债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讨债的细节,这样讨债成功的几率才更大。而在讨债的过程中,债权人也是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债权人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讨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


·委托付款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付款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社会竞争激烈,故而很多人没有时间、精力亲自处理一些事宜,有些事没有能力去亲自办理,故而我国法律规定了委托行为。商检不能讲款项直接给另一方民事主体时,可以按照委托付款三方协议范本,拟定协议,与银行签订协议后,交由银行代为支付。 委托付款三方协...


·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 1、自由主义。 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


·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以及规定是什么?
      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以及规定是什么? 客户一直拖欠货款处理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