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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以贷款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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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可以贷款2次,且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再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家庭中任何一人,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2次,则整个家庭往后都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另外,公积金贷款次数与商业贷款无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欠条和借条哪个失效期久?
      欠条和借条哪个失效期久?欠条和借条的失效期是一样长的。所谓的有效期其实指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就借条和欠条而言,也是有相应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面做简单介绍。(一)借条的诉讼时效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


·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
      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实践中,债务债务纠纷常有发生。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拒绝还款,诉讼是债权人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救济途径之一。此时首先要搞清楚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就是了解清楚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以免最终的判决对自己不利。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


·公司债券承销费率是多少
      公司债券承销费率是多少一、公司债券承销费率公司债券的承销费率并没有固定的一个数值,一般来说与其规模有关,1%-2%,此外债券的承销费上限问题也是如此,现实中发行债券支付的承销费及担保费金额较大应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其原因在于:应按发行价(即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


·在我国非法集资哪个部门罚款
      因为一般公司的违规经营的罚款都是由各地的工商局执行的,但这是属于一般的行政罚款。非法集资不是一般的违规经营,这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了,非法集资除了要承担必须的刑事责任以外还有罚款的附加刑。因此很多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非法集资哪个部门罚款?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哪个部门罚...


·债权转让与偷税漏税多少怎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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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家属需要承担赔款的类型有哪些?
      民事诉讼家属需要承担赔款的类型有哪些? 一、诉讼费的种类 (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


·法律规定企业间能否相互借贷
      企业间能否相互借贷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


·被胁迫下写得借条有效吗?
      被胁迫下写得借条有效吗? 一、被胁迫下写得借条有效吗? 正常情况下是无效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能证明借条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想要避免承担清偿责任,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写下的。 二、如何证明当时自己是被胁迫写下借条? 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一、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能否同时行使
      对于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及债务人放弃的债权未到期,显然不符合代位权的标的需为到期债权的条件,不能行使代位权;对于债务人放弃的到期债权,因债权人撤销权成立则该放弃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管债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均可行使代位权;对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


·合同无偿价格条款还要写在合同中吗?
      合同无偿价格条款还要写在合同中吗?合同无偿价格条款是不需要写在合同之中了,有偿合同才需要写明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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