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贷没还清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可以。一般来说,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两种不同的购房贷款方式,他们之间是相互比较独立的,一方的变动并不会对另外一方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所以,如果你的第一套房是商业贷款,那么对于你第二套房是不是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没有影响的,即使第一套房的商业贷款没有还清也是没什么影响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民间借贷中 出借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吗?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权关系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太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故除了法律不能转让的,债权人...


·第二次起诉离婚中债务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中债务的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作为证据是很重要的,因此就给一些人造成了误解,认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没有书面借条的,那么就不能到法院打官司。那到底当事人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欠条到期马上起诉需要怎么做?
      在当今社会中,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改革,提前消费、预支消费仿佛成了时下一种流行趋势,既然是提前消费,那就免不了债权关系,打欠条即为主流形式,随之而来的的就是欠条到期款项未收回的问题,解决手段之一就是通过司法途径起诉来解决,那么,欠条到期马上起诉需要我们注意什么呢:欠条到期马上起诉需...


·被逼写下借条应该怎么举证
      被逼写下借条应该怎么举证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应当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而要是其中一方被逼写下借条的话,此时这样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这种情况下,需要当事人进行实际举证才可以认定借条无效。那究竟应该怎么举证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逼写下借条应该...


·外省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有什么办法
      外省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有什么办法 外省客户拖欠货款的处理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信用卡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么
      信用卡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信用卡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么 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


·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理?首先要写好起诉书,起诉书要简明扼要,内容应包括原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携带相关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纳诉讼费,相关证据包括借条、转账抄记录或者欠条、以及欠款的缘由等证据;法院受理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法院开庭后会针对双方举证制...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支...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一、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