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拘禁犯罪构成要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是法律赋子人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权利的基本保证。本罪的对象,是所有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他人。不论是成年的,还是未成年的,健康的还是有病的,也不论其民族和国籍,只要是未被依法剥夺人身自由,对其实施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均可构成本罪。“他人”是否以有自主意思能力并支配自己身体活动自由的人为限,理论上有不同认识。我们认为,对没有自主意思的能力的婴儿或者丧失自主意思的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醉酒的人的管束行为,不能认为是对其人身自由的侵犯。(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具体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但不论是何种方法,均要求对人身自由的剥夺必须是非法的,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所谓拘禁,是指以强制性方法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行动的自由。非法拘禁具有非法性和强制性。首先,拘禁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拘役应该在哪执行2023
      被判拘役应该在哪执行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怎么样认定诈骗罪 诈骗罪与非罪如何认定
      生活中诈骗行为比较常见,被害人报案后,有的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有的只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给与处罚。诈骗罪与非罪如何认定呢?生活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骗术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很多,但是因为侵害的法益不同,可能构成不同的犯罪。那怎么样认定诈骗罪呢?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诈骗罪与...


·一、诽谤犯罪报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诽谤犯罪报案流程是怎样的?侮辱、诽谤是亲告罪,需要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自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可以到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要是你觉得需要报案的话,到事发地所在的派出所或者在事发地拨打110报警都可以,民警在初步了解之后再做出是否立案的...


·商检失职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国家的商检部门工作人员如果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没有做好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构成商检失职罪,商检失职罪是指过失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故意认为造成的,这又与徇私舞弊罪有了根本的区别,那么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商检失职罪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商检失职罪客观方面表现: 商检失职罪...


·强制猥亵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强制猥亵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一、强制猥亵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


·刑事诉讼最长可关多久?
      刑事诉讼最长可关多久? 一、刑事诉讼最长可关多久? 刑事诉讼最长可关时间应当根据实际案情而定,从拘留到案件起诉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流窜作案、团伙犯罪的,时间会更长一些。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


·怎么对挪用资金罪主体身份认定
      怎么对挪用资金罪主体身份认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


·如何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怎么处罚的?
      我们都知道,强奸罪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到底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强奸罪到底该如何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 一、如何判定强奸罪 (一)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刑法中贩毒14克判多少年
      刑法中贩毒14克判多少年?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冰毒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


·服刑期间能不能监视居住?
      一、服刑期间能不能监视居住? 服刑期间不能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独立计算,看守所押了的一个月包括在内。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嫌犯罪,所有公民未经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在这一阶段,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或...


·毒品犯罪是否需要有量的限制
      不需要。《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