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占公款50万元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侵占公款50万元属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超过100万元的,属数额巨大。如果积极退赔,取得谅解,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上,并宣告缓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
      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一、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


·民间借贷关系与委托理财关系的区别?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委托理财是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资产投资于期货、证券交易市场或通过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约定进行分配或由受托人收取代理费的经济活动。 与委托理财法律关...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恶意诉讼借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恶意诉讼借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恶意诉讼借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借1000一天还1块算高利贷吗
      算。借1000元一天还1块换算为利率为36%,民间借钱利息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的上线。只要在15.4%以下的利率,都是可以的。这已经超过的法律约定的15.4%,故其不合法,算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


·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


·欠债人死亡欠款由谁来还
      相信您都知道,在一般情况下,都是谁借的钱就由谁去还,这是从道德上、法律上都能说的通的,但在实践中,就债务人死亡的债务承担的问题却存在各种争议。那么,如果欠债人死亡的该笔欠款应该由谁来偿还呢?也就是说,欠债人死亡的债务由谁承担?下面将本站我们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一、欠债人死亡...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种债券的形式,但是这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比较特别的规定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1.1...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一、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


·合同无效后合同的违约条款还有些吗
      在我们的认知中,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东西,是双方共同达成的一种认知。那么所有双方经过彼此沟通商量约定好的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吗?未必,如果该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或者一些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这时候这份合同就会失去法律效力,有时因为合同也会因为严重的误解而使它的效力处于待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